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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他们现在是大规模狩猎行动,甚至比兴古建设卫星城还要更受广大蛮人们的热烈欢迎!

如果说兴古城这大工地,给了蛮人们一碗不错的饭食的话,则包子他们想狩猎行动,则是保证蛮人们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

二者相比,孰轻孰重,蛮人们自然拎得清。

在沈腾和朱武的眼中,自然还是建城的意义更大一些,因为这会极大改变诸多蛮族人的生活方式,对于未来的蛮汉融合大有裨益。

但在这些蛮族人的眼中,包子他们杀死驱逐大型猛兽的活动,使他们的生命免受猛兽的威胁,更扩大了他们的生存空间,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这,估计是始作俑者沈腾他们都没有想到的。

但麻烦也随之而来。

士卒们的野性一旦彻底释放,开始的大小通吃,到后来非大型猛兽不取,你想想啊,一头大象的尸体,需要多少人力来运输?

狩猎的士卒们一见大型猛兽就兴奋不已,但运输的队伍一见这些山一般的猎获就头晕。

“额的天神爷爷呐,这……”这一个运输队的负责人看着几头大象的尸体,浑身充满了无力感。

运力实在有限啊,即便肢解了,一样无能为力。

运输队伍基本上都是由蛮人组成。

现在,狩猎队伍分为五个小组,散开来,在兴古郡的山林中到处游走不定,而这些运输队伍就遭了殃,有时候,为了拖走一头大象的尸首,他们不得不在山林中开辟出一条宽阔的大路来。

问题在于,这麻烦,他们还不得不承受!

一则,人家这些汉家子是在为他们而战斗,付出的辛苦大家亲眼目睹,咱不能埋没了人家的功劳不是?

再则,运输队也有运输队的工作要求,双方交接手续一丝不苟,人家交给你一头猎豹一头大象,你在郡尉府交接的时候,必须要拿出相应的凭据来,否则,你交不了差,是要吃板子的。

最后一个,工地上嗷嗷待哺,那么多张嘴巴,你知道一头大象能饱多少肚子不?你小子还在这里挑三拣四地,你什么意思?你想耽误兴古郡建城大计?

这罪名,你根本就承担不起!

现在,这山林中,正发生着这一幕——

狩猎军卒眼珠子一瞪:“怎么了,有吃不完的肉,你他娘的还嫌弃肉多了?”

另一个军卒也骂道:“搁在往年,这些蛮子想要吃一块肉,还不知道部落要死伤多少人人呢,现在怎么了?世道变了?有爷爷们在前面流血流汗,你们却连搬运肉食都不乐意了?宠得你——”

那运输小队长嘴巴一裂,都要哭出来了:“额的爷爷咧,俺们哪里是嫌弃肉多,实在是俺们的能力有限啊,爷爷们又太霸道,这方圆几十里的野象估摸着,已经彻底绝种了吧。”

“嘿嘿,算你小子会说话,没绝种也差不多了,接下来,你们的日子可就舒坦多了不是?”

运输队张哭丧着一张黑脸,不得已,叫人拿来刀斧开始肢解大象尸体。

当初被视为神物的大象,现在在这些蛮族人的眼中,早已经变成了一堆非常厌弃的食物。

“天神啊,你们就不能跑远点?干嘛非要在咱们兴古郡这里厮混呢?求你们了,快点跑吧,惹不起,你们还躲不起?”

五个狩猎小组目前最痴迷的,还就是大象,因为象牙,是南中物产中最为昂贵的物产之一,在成都可以卖出天价来,是豪奢之家的收藏品。

但豹子猛虎也不赖,上好的豹皮虎皮,同样可以卖出天价!

大家比拼的,其实就是这些珍贵物品的猎获多少,因为具体到肉类重量什么的,谁也没法统计得清楚。

他们不仅在给兴古郡工地上供应食物,更是在给郡府挣钱呐。

至于野猪什么的,说白了,就是一堆肉,根本没有其他价值。

但野猪胜在数量巨多,工地上的大锅里,几乎每顿都是野猪肉为主打。离了它们,你还真就玩不转!

当初最为困扰郡尉府的几百匹挽马,现在早就被运输队当做苦力了,若不是它们,单纯靠人力,根本不可能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

运输队伍拖着几大车野猪大象肉,垂头丧气地往郡守府赶路。

好在这是冬季,南中的气温尚可,这些肉类短时间内,还不会变质。

“小爷们啊,你们高抬贵手一下下行不行?咱不希望每次都是咱们得第一的,这第一,说出去都是泪啊……”

这种小心思,估计是每个运输队员的普遍心理,都希望自己承担运输的这只狩猎小组最好哪天没有猎获,自己就被别人比了下去,又如何?

实在太累了。

最让狩猎士卒们兴奋的,便是大象,而最让运输队员们吃亏的,也是这大象。

更恼火的,这大象是群居动物,一旦遇到,便是十几头数十头。

这样的狩猎行动,往往便是一战战役一般,全歼是必然的。

但对于运输队伍来说,想把几十头大象全部运回兴古城,那难度……

有时候,甚至要把工地上的劳动力抽调几百上千人,临时调度到山林中来,就为了这些狗东西们的一己之私。

距离兴古城近了,各条道路逐渐汇聚在一起,一直垂头丧气郁闷不已的人的兴致才逐渐高了起来,因为大家各自负责后勤的队伍本就有比赛猎获的任务,这些运输队伍便也沾了些竞争的心气在,累了那么久,毕竟马上就到地头上了,成功在望,互相之间的攀比心气也就自然而然水涨船高。

“槐树里的,瞧瞧咱们这一车象牙,你们那些,可就上不了台面了吧。”

“去你大爷的,也就是你们那队伍运气好,象群都跑你们那里去了,咱这有一头野猪王,怕不如小象也似,山一样的身板,十多只标枪上身,依然威猛得如黑熊一般,生生撞断了三匹战马的腰!”

“啧啧,好一头猪王!怕不有上千斤的分量!”

“去你的,就这四条腿都有500斤了好吧,你好意思说只有上千斤?”

“好叫老哥你知晓,咱这里猎获了一头大白熊,估计这一生,吃了多少猪王也数也数不清,为了抓住这家伙,小将军们可是费了老鼻子的力气!光大铁枪,怕不折损了二十多条!”

“白熊?这可是天上的神仙爷爷咧!这世道果真变了,汉家子们这一来,这些山君神仙们都得遭殃。”

提及神仙,山君,这些蛮人们心中既充满了兴奋与激动,又充满了沮丧和困惑。

蛮族是个多神信仰的思想体系,源于他们的蛮而无知,对于外界的不了解,对于自然的不了解,自然而然地,不解便敬畏,敬畏便神话,于是,见山拜山神,见水拜水神,见雪拜雪神,见树拜树神。

神,自然是不可见的。

偶尔的天气异象天然异象,可遇而不可求,便也成了所谓的神迹,有的人终其一身也不曾见过一次,有的人则偶尔见过一次,就更加增加的“神”的不可预见,及高高在上和不可侵犯。

而自然界中,却又一些可见却不可侵犯的所谓“物”,也逐渐被神话了,比如大象,比如大虎大熊,其中特别凶残的,更被神话得一塌糊涂。

其中尤其难得一见的,如白象白虎白熊白猿等,更被蛮人神话得不得了,成为天上神灵的人间化身。

此次规模巨大的狩猎行动,这样的“神物”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且无一不是以壮烈惨死为结局——这给了多神信仰的蛮人以巨大无比的震撼和冲击。

当初高高在上的蛮王骨都之所为被人景仰,与其座下神物白象也有莫大干系。但蛮王的头颅被高高悬挂在兴古城内广场上的旗杆之上,被白石灰涂抹之后的头颅,显得狰狞而又凄惨,这种场景长久停留在许多蛮人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而那神物大白象被汉人做了一顿烧烤盛宴,逼迫蛮人们吞咽下去,不吃都不行,吐了无所谓,会有加倍的分量给到你。

至于那些强硬不吃的家伙,说不得,便也做了无头的鬼。

你不是信神吗?我就把神当做食物给你吃。吃掉自己信仰的人,你还相信它的神灵无比吗?

那一次的广场盛宴,硬生生地将蛮人的信仰给粉碎了,支离破碎,一片凋零。

现在,每天都有无数的“神物”尸体血迹斑斑地出现在大家的眼前,那些汉人军卒们不屑一顾的表情,让这些蛮族人的心逐渐变得麻木不仁了。

一开始,面对神物尸体,他们还会痛哭流涕,一边跪拜哭泣,一边在心里诅咒这些没有信仰的汉家子们早点死掉才好,最好被神物们当做食物吃了去变作大便才好。但逐渐地,见得多了,心志逐渐麻木不仁,又见得这些汉人依然生猛无比,依然乐此不疲,更重要的,这些人显得不仅没有被神灵诅咒,反而好像被神灵给祝福了一般——这些,完全超出了蛮人的想象。

多神信仰体系建立的基础,本就是生产能力低下的产物,随着神物们被杀戮的过程,蛮人们的见识自然而然地也有了进步,所以,对于那些渐行渐远的神灵和神物,麻木,也许就是一种最好的表达方式。

当初拉嘎部落整齐搬迁时,蛮牛和黑虎便再也没有离开沈腾的队伍。现在,这两个家伙在包子的队伍里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而杀戮神物之类的事情,早已经驾轻就熟了。

蛮牛现在就是专门负责给运输队清点猎获的小头目,本来一个大字也不识的家伙,却有了自己的计数方法,蛮人几乎都一样的,貌似象形文字,用图像代表猎获对象,用小树棍一样的东西,代表数量。甚至有些天书一般的标记符号,包子他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的。

条条道路通郡城。

如山的猎获将兴古城的广场变成了血腥的屠宰场一般,这些,转头又全部变成了沉甸甸的负担,压在郡尉朱武的身上。

朱武活了大半辈子,估计就连梦里,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因为这些猎获太多,而感觉生活沉重到喘不过气来。

“老子不管了!”

朱武恨不得自己有分身之术,最好把自己劈成八瓣儿,这个时候,他甚至有点希望庲降都督府赶紧把那该死的郡守给派过来好了。

兴古郡不大却也不小,之所以一直没有受到朝堂的重视,不是兴古郡本身的原因,而是蜀汉朝堂实力真的太弱了,管控力度不够,仅有的一点精力,都放在成都那块地界上,以及汉中对曹魏的前线,管不到这里来。

所以,才出现了如此荒腔走板的局面——一个本地豪族出生的郡尉,竟然硬生生地执掌一郡之地长达十余年之久!

信报前天就已经来了,说新郡守这几天就到。

新郡守也不是别人,而是此次南中大乱中立下泼天大功的建宁李氏新任家主李遗。

建宁李氏在此次南中动乱中表现十分抢眼,若真要论功的话,庲降都督府的几位自然不必说了,一切本都是人家几人运筹帷幄的,只不过后来,被魏延和沈腾搅了局,但马忠张嶷张翼几位的功劳却依然很大。

其次,便是建宁李氏。

李氏的二房三房主事人谄媚在前,大房的主事人李遗俯首在后,在平夷城做了一场好戏,百辆马车送盐巴,可是把这戏份推向高潮的最重要的推手,给了平夷城诸多蛮酋们一颗硕大无比的定心丸!

本来,庲降都督府最先推荐李遗的位置是去牂牁郡,但事情到了尚书房那里,蒋琬和费祎思来想去,就变成了李遗任兴古郡太守。

理由很简单,牂牁郡被刘胄闹过之后,需要的是一个杀伐果决之人去镇守,而张嶷就是最好的人选。

李遗,很显然,还是政治新雏儿,没有一丁点的地方郡守为政经历,去到那样一个民心乱糟糟的地方,不适合。

而兴古郡,虽说也比较乱,但它小,已经乱了这么久,该是治理的时候了。

其实,在蒋琬和费祎的心里,打的主意却很是不善——兴古郡被本地豪族朱氏把控的时间太久了,外来人根本就涉足不进去,那好,咱就让老外一个更大的豪族去和他对冲。

相比兴古朱氏,建宁李氏是更大的豪族,所以,让李氏去和朱氏碰撞一下,也许,兴古郡就能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呢。

当然,兴古郡这里发生了蛮人叛乱这样是事情,在于尚书府而言,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

若不发生,才是怪事呢。

这次变动,除了蒋琬和费祎开心之外,其余的当事人都不开心。

但开心不开心由你,却上面的指令,你必须接受。

三天后,风尘仆仆的李遗单身匹马入兴古城,给了沈腾和朱武一个莫大的惊喜。

接风宴会一点也不隆重。

兴古郡的行政体系早就乱得一批,哪里有什么所谓的体系,就郡尉府这一摊子还在照常运转,其余的,哪里有什么人?

本来,宴会上该有本地豪族代表的,但在朱武的刻意“安排”之下,这些豪族一个影子也没有见到。

那几个纨绔都有好久没有回来了,现在都憋着一口气,看谁的猎获更大更多更稀奇,也更珍贵,至于李遗的到来,人家根本不在乎。

其实,朱武根本就没有安排人去通知这几位。

这就是朱武的小心眼子在作祟了。

不管怎么说,人家堂堂的郡守大人到任,你一个郡尉,本该做足场面上的功夫才对,未来,大家毕竟是要同事的,你这样做,将来,怎么合作?

要知道,郡守,才是一郡之首,你这个郡尉,是二把手。

还有一层,大家都是南中豪族的一只,彼此之间,即便不看公家的面子,总该还要讲究些土着的情谊吧。

但那又如何,奈何朱武现在心里窝了一肚子的火:“爱谁谁!”

综合以上种种可说不可说的原因,为郡守大人举行的接风宴,就变成了一顿可有可无的小烧烤!

人员的选择,用朱武的话说:“简约,但不简单。”

就地主朱武,郡尉府的校尉军官马保国,身份晦涩莫辨的沈腾,以及——郡守李遗。

地点的选择,更是让人懵逼得一塌糊涂——

既不在那虚空惹尘的郡守府,也不在喧闹无比的郡尉府,也没有选择腥臭无比的大广场,而是选择在——兴古城头上。

吃的东西更是简单到了令人发指——随手让人在广场上拖了一具新鲜獐子尸体来,剥开了洗净了,那个新做了新郎官的李一驴现在兼任做了厨子,负责切割。

今非昔比,这家伙在婚姻的第二天就想出去走走,说家庭生活忒憋气了,胸闷得厉害,貌似一晚上被人骑在身上的那种感觉,实在没法忍受。

最后,被媳妇儿狠狠拾掇了一番,这才又安分守己了几日。

在座的四个人也不讲究,朱武本是东道主,坐东朝西的主座该是他,但人家李遗是郡守,既然来到这一亩三分地,东家也就变成了李遗才对。

可是李遗这还没有正式上任呐,就去抢了人家朱武这个本地土着的位置,却也有点难为情。

于是,为了一个“谁坐东家位”而引发的推让,就折腾了好久。

在这样的场合,马保国自然是专门修了闭口禅的,人家叫他坐哪里,他就坐哪里,人家叫他吃肉他就吃肉,人家叫他喝酒他就喝酒,多一个字,他都不会说。

当然,吉祥话,他还是会几句的。

这就是政治人物。

一个个的,心思敏锐着呐。

在这样的场合,哪里轮得到他置喙。

沈腾站在旁边看着这俩货没一点诚意地推让,真是无语。

在后世,这样的场面可也不鲜见,没想到,巴巴地来到2000年前,一样遇到这些狗屁倒灶的官场潜规则。

沈腾才不管他们,自己一屁股做在坐南朝北的位置上,今夜有微微的西南风吹过,不管他们哪一个坐在东家位置上,都注定将是泪眼婆娑的悲催下场。

估计这两个家伙推来推去的,根本不是为了谁坐东家谁庄,而是都想把对方推到风口浪尖上,去接受烟火的炙烤。相信一晚上的烟熏火燎之下,气势上注定要一泻千里。

最后,李遗拿出了杀手锏:“今夜,这里没有郡守郡尉一说,李遗与朱兄第一次见面,您年长我几岁,该您坐东家。”

沈腾早就等得饥肠辘辘,顺口便是一句:“我看行。”

两个人都这样说了,而且南边上风口的位置早就被沈腾这个精灵鬼抢占了去,再也不可能夺回来,朱武心里一阵哀伤,觉得这么多天在这小子身上的付出算了喂了狗,一点也没有站在自己这边说话。

狠狠剜了一眼沈腾,朱武恨恨不已地坐下,没有注意,屁股下面本来安放得好好的小板凳,被黑心的妹夫子李一驴悄悄挪动了位置,就那么一点点的区别,朱武一屁股下去,坐了个寂寞,刚刚挨了一点凳子的边边,重心极度不平衡,便是一歪,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朱武的庞大身躯便噗通一下,摔在了地上。

朱武龇牙咧嘴地爬起来,心里那个懊恼就不必细说,这种场合,出此洋相,其实也就由此奠定了自己在人家身边做小的基调,想扳也扳不正了。

想到此,对那搞鬼下作的李一驴,哪里还能忍,骂一句:“你妹!”便向李一驴扑过去。

那李一驴一开始本来只是想和大舅哥开一个不荤不素的玩笑,出口恶气,自己这几天在家里被那婆娘欺负得够呛,现在都还挂着一双熊猫眼咧。

但现在一看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估计大舅哥吃不住,自己要遭殃。

李一驴多么精细的一个人,早就丢下手里的切割刀,一溜烟儿地顺着城墙便跑远了,朱武哪里追得上,只得双手叉腰大骂着:“你这头犟驴子,看爷爷我怎么收拾你!”

那边,影影绰绰的声音传过来:“我收拾你妹!吃屎去吧……”

沈腾早已经见怪不怪。

对于这李一驴,他是打心眼子里喜欢,明明是一个桀骜不驯的莽汉子,朱武你非要把他往官场上带,不是吃多了撑得还是什么?

但对于人家朱武想要拉扯自己妹夫的心思,他也不便说破。这官场之上,看破不说破,才是真本事,少说一句便是积德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也是官场潜规则之一吧。

马保国却保持着严肃的脸面,一丝笑意也没有。

在于他而言,笑,与不笑,都很难,都很容易得罪人。而在座的李遗和朱武,任何一方,他都得罪不起。

并非他怕了这二人,而是他是身份,不适合对外释放任何信号——他是庲降都督马忠的族弟。

太敏感。

但这一幕,放在李遗的眼里,却大有深意——

“这是给自己的下马威?”

李遗心里一阵反感,很不是滋味——“你朱家就是这样待我建宁李氏的么?这个郡守我李氏不要又如何?但我李氏不要,你朱家一样拿不到,也拿不起!”

你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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