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阎埠贵二大爷说:
“二大爷,按咱们国家现在的法律,这事儿恐怕不好办,最少一颗花生米!”
阎埠贵一听愣住了:“这么严重?易中海可是八级钳工呀,不至于吧?”
陈国庆摇摇头回答:
“二大爷不知道这想法是哪里来的,如今咱们是新中国了,犯法的事不论什么身份都不行。
即便他是八级钳工,哪怕是 工程师,犯了法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而且涉及这么多钱,判刑是肯定的。
当然,如果何雨水能够给出谅解书情况就会不一样,有可能能免除 。”
不知是谁提议让何雨柱去求何雨水签字写谅解书,但如果是自己,陈国庆觉得自己是何雨水的话肯定也不会签。
听完陈国庆的话,阎埠贵疑惑地问道: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何雨柱去要,何雨水不肯给呢?”
陈国庆接着说道:
“二大爷您听我说说我所知道的经过,请你参考是否准确。”
阎埠贵点点头同意陈国庆继续说下去:
陈国庆问道:
“何雨水是不是从小就感觉被何大清遗弃了呢?”
阎埠贵点头表示:
“对,何大清离开时何雨水还很小,仅读了个上半年书,自何大清走后就没再去上学。
等到何雨柱有了收入才恢复读书。”
接着陈国庆又问:
“那以前是不是何雨柱对何雨水特别关心呢?”
阎埠贵也点头:
“不错,小时候的傻柱对自己的妹妹视如珍宝,宁可自己挨饿也不舍得让妹妹挨饿。”
“自从秦淮茹老公过世后情况就改变了吧?”
一提及此事,阎埠贵也点点头:
“好像确实有变化。
过去偶尔也会送给贾家一些饭菜,但并没有现在频繁。
贾东旭死后,好像这些饭菜全都中断了。
那时正是从那开始,何雨水逐渐变得消瘦了!”
最后陈国庆说道,
“换作是我,要是我是何雨水,也不愿提供那封谅解书!”
(好的好的,阎埠贵进一步询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陈国庆解释道:
从小,何雨水就经历了许多波折。
他的父亲何大清因为与一位寡妇有关的变故早早离开了家庭,而哥哥何雨柱也因为相似的原因对何雨水不管不问。
这么多年来,何雨水一直更依赖的是自己的哥哥何雨柱,这份情感甚至超过了他的父亲。
至于事情背后的主谋,其实另有其人,真正的关键人物是谁?
何雨水的情况本来可以不这样发展。
如果易中海没有从中插手,何雨水应该不会以为自己的父亲抛弃了她。
尽管何大清不能时常出现在他身边,但每个月都会寄钱和信给何雨水表示关心和支持。
如果不是易中海多管闲事,何雨柱也不必如此一心帮助秦淮茹,忽视了自己的妹妹。
所以,真正让何雨水心生不满的不是哥哥,而是易中海和秦淮茹这两个人。
」
阎埠贵是个十分聪明的老师,瞬间就明白了个中缘由,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如果事情不像现在这样,何雨水肯定也不会认为父亲遗弃了她。
易中海这个人在整件事里确实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啊。
」
陈国庆赞同地说:「没错,就是这样。
」接着,陈国庆补充道:「其实,何雨水并非真的想置易中海于死地。
」闫埠贵好奇地问道:「那她是怎么想的?」陈国庆答道:「她提出了两个条件。
只要能满足这两个条件,她就不去 易中海。
」 阎埠贵点头回应,并进一步追问:「其中的一个条件是不是八千元的赔偿款?」 陈国庆点了点头并解释:「何雨水非常理性,她的意思是既然伤害已经造成,再多的处罚也无法挽回已经发生的事情。
」
阎埠贵也表示认同,同时追加一个问题:「既然他有能力付这笔钱,为什么还会坚持不付款呢?据我了解易中海似乎并不是那种只认钱的人。
」
对此,陈国庆则冷笑着答到:「说穿了是因为金额不小,若仅仅只是何大清明面上能提供的那些,我想易中海早已出手相助了。
不过八千块这个数目合乎情理且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
即便易中海拒绝,最终通过法庭判决也会得到类似的数额。”
这段对话不仅揭露了易中海复杂的背景及心态,同时也展示了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与人性复杂。
只要何雨柱能列出这些赔偿项目,之前何雨水所说的情况也确实存在。
你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和机会,无论对方最终能否考上大学,损失都是存在的。
毕竟,错误是你犯下的,再加上易中海目睹了何雨柱打何雨水,所以他不想掏这笔钱。”
此时另一个声音突然传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正在中院听他们二人谈话的许大茂走了过来,陈国庆看到许大茂,笑着说:
“许大茂同志!”
许大茂摆摆手:“小陈啊,你叫我许哥就行了,或者大茂哥也可以,实在叫不来,直接叫我许大茂也行。
名字不就是一个称呼吗?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
陈国庆明白这件事闹这么大肯定会有个结果。
现在的问题是易中海已经同意出这笔钱,他没有退路了。
一旦牵扯到这一步,就没那么容易脱身了。
要么易中海自己解决,要么……易中海就回不来了。
陈国庆原本还没有完全处理这件事,却已经将易中海牵涉其中,不过这对陈国庆来说无所谓,因为这一切都是易中海自找的。
然而,陈国庆并不害怕这个情况,他问:“易中海现在最担心的是什么?”
许大茂和阎埠贵都很通透,一同回答:“养老!”
陈国庆点点头:
“没错,就是养(bjdi)老。
易中海最担心何雨柱会知道某些情况,不再赡养他,到时候他得花更多的钱。
而且易中海看到何雨柱为了自己打了亲妹妹,心里一定更觉得何雨柱是一家之主。
既然这样,只要何雨柱坚持追究,顶多被拘留几天,名声虽然受损,但能省下一大笔钱。”
许大茂接道:“他的名声早就不在了,现在都快破釜沉舟了。”
阎埠贵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陈国庆不再过多讨论这个问题,转而继续说:
“但是,易中海似乎忘记了,何雨水已经在公众和官方(派出所和街道办)的见证下与何雨柱断绝了关系。”
许大茂疑惑地说:“不对呀,既然是断绝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把何雨柱赶出去?这毕竟是何家的房子!”
陈国庆解释道:
“何雨水也姓何,依然是何家人,并没有与父亲何大清断绝关系。
况且房子是何大清买的,和傻柱没有关系。
如今何大清将房子给了何雨水,那房子自然归何雨水所有。”
阎埠贵问道:
“法律真是这么规定的吗?”
陈国庆肯定地点点头:
“是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因为男女平等,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传统观念中的‘养儿防老’并不能抹杀女儿的赡养义务。
毕竟我们从小养大的人有义务回报我们的养育之恩,这是一个公平的道理。
因此,房子过户给何雨水,合情合法,很多人都可能以为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与娘家毫无瓜葛,但这在法律上是错误的认知。”
阎埠贵和许大茂不约而同地点点头:“确实,古往今来都是这个理。”
陈国庆解释说,古代的婚姻讲究三媒六聘、十里红妆,这些礼节背后实际上是卖女儿的价格。
现在要娶一个媳妇所需的彩礼,在农村里五块、十块已经是高价位,最多不过二十块;而城里略高一些,一般在五十到一百之间。
想想看,秦淮茹自己工作三五个月就能赚回这一百块钱了,这难道够支付人家养育姑娘的费用吗?怎么能随便就说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呢?
阎埠贵附和道:“没错,道理是这样没错,但大家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处理的。”
陈国庆接下去说:“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出台相关规定去管理这些问题。
像什么寡妇改嫁这样的习俗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规管,了解相关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这里是帝都,是首善之区。
并不是每个人觉得正确的事情就是合理的,正因有些传统在今天看来已变成陋习、不宜提倡,才有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行为上的约束。”
作为宣传科的一名放映员,许大茂对陈国庆的话深感赞同,并感叹地说:“你所说的非常有道理,我之前没想到你虽年轻竟懂得如此多的道理啊!”
陈国庆表示这是因为他的职业素养。
“警察是我的职业,我必须清楚什么是违法行为以便有效打击犯罪。
若我自己都不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话,又如何能胜任这份工作?”
听后,阎埠贵也跟着感叹,“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这时,中院内也听到了他们对话内容的秦淮茹走了出来,面带笑容向陈国庆打招呼说:“小陈你回来了,对不起我不是有意 你们交谈内容。”
陈国庆知道如果他是贾家的一员,那么秦淮茹或许会是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