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是他知道,恐怕也不怎么在意。
身怀筒子哥的他,现在可谓是强的可怕,
别说是一个小小的陈思成,哪怕是老谋子,他现在也丝毫不会虚。
心中哪怕有一丁点害怕,那都是对筒子哥的不尊重。
此时的他并没有功夫想这些东西,因为已经开始眼花缭乱了,
杨蜜三人正在争相试着刚才新买的衣服,他的眼睛已经快要忙不过来了。
就在沈言正看得开心的时候,一则电话确实直接将其给强行唤醒,
沈言一脸不愿的拿起电话,就发现是玉华打来的,当即不敢怠慢,连忙走向阳台接通了电话。
他还以为玉华是来给他报喜的,因为推荐一个人加入作协,对于玉华这些大作家来说,根本就不是一件难事。
结果却是大出他所料,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玉华那失落中夹杂着一丝愤懑的声音陡然响起,
“沈言,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我们没有帮你成功加入作者协会。”
闻言沈言一怔,不过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反而开始安慰起了玉华,
“没事的先生,可能我还是没有达到加入作者协会的标准吧。”
一说到这,玉华的怨气瞬间有些压制不住了,
“狗屁。”
能让一位当代的大作家,气的直爆粗口,可见他现在的心情有多糟糕了,
没有让沈言继续猜测,玉华就继续解释道,
“那些协会里面的人,说你至今为止就写了那么点东西,还不能证明你有实力进来,等你有了足够数量的作品才允许你加入。”
“这些家伙,一个个的将心思放在争心斗角上,对文学的心并不纯粹,明显就是嫉妒你。”
沈言闻言也是笑了笑,对这个为自己抱不平的玉华老先生更多了几分尊敬。
果然不愧为当代大文豪,文人风骨果然挺立如松,愿意为有才华的后学末进撑一把伞。
沈言略微思索了一番,这才说道,
“所以,只要我能写出足够文字的作品,那些反对我加入作者协会的人就会闭嘴是吧。”
电话那头的玉华,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
好在其正开放着外音,莫严和刘振云两人也在听,连忙推了下玉华,
玉华这才猛然清醒,随后大喜过望兴奋的说道,
“是这样,沈言你打算写文章了?”
沈言点了点头应道,
“既然别人都已经这么挑衅了,那我就只好应战了。”
“好好好,那我们几个老家伙就等着看你的佳作了。”
玉华三人丝毫不怀疑沈言的实力,他之前那几首诗早已经将他们征服了,
就连他们三人,在一时半会之中,也无法写下如此脍炙人口的诗句。
随后在和沈言闲聊了一会之后,便兴致冲冲的挂断了电话。
而沈言挂断电话之后,下一秒意识就直接来到了脑海深处,
“筒子哥,筒子哥,我需要你的帮助。”
此时的系统正忙着搭讪另一个美女系统,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去理沈言,
随意瞄了一眼就知晓了沈言的用意,抛下了一句话就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商城里面不是有你想要的吗,没事不要来烦我。”
沈言闻言呆愣了两秒,不可思议的盯着筒子哥离去的方向,满脸的幽怨。
终究是他一个人承受了所有,筒子这个见色忘义的家伙。
随后打开系统商城,直接找到了一大堆文学作品,
其中像是当代的科幻巨着《三体》三部曲,三叔的《盗墓笔记》等等都位列其中。
沈言经过长时间的斟酌,最终挑选了一部自己比较喜欢的,前世反响也十分不错的一部作品。
回到房间后,他第一时间就打开电脑开始抄写。
只见偌大的桌面上,赫然出现了三个大字,《鬼吹灯》。
没错,正是这本前世盗墓流的鼻祖,吸引了无数书迷的小说。
在前世还被改编成许多的电影和电视连续剧,如果不是《盗墓笔记》的横空出世,
《鬼吹灯》就是当之无愧的盗墓流小说之王,就算如此,如今也是双王并世。
沈言前世就是这部小说的忠实粉丝,
不只是他,他当时大学时候整个宿舍都是这部小说的忠实粉丝,
他记得很清楚,同寝室有个小伙,胆子很小,十分害怕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但是也被其中跌宕起伏的故事吸引住了。
虽然十分害怕,但还是蒙在被子里竖起耳朵,听着鬼吹灯的有声版本,
到最后连上厕所都不敢自己一个人去,死皮赖脸的缠着自己一块去。
结果厕所的灯是那种声控的,突然直接就灭掉了,
那天之后沈言才知道,原来男生也能发出不逊色于女子的尖锐叫声。
“盗墓不是游览观光,也不是吟诗作对......”
沈言从引文入手,下笔飞快,很快就将《鬼吹灯》的第一部写完了,
稍微思索了一番,将标题鬼吹灯后面加上了‘之精绝古城’几个字,
自此,鬼吹灯的第一步就已经写好了,沈言刚想将其保存发给玉华时,
“咚咚咚,咚咚咚。”
卧室的门突然就响了,沈言连忙起身打开了门,因为之前不想让别人打扰,他将房门反锁了,
打开房门后,就看到热芭围着一个粉红色的围裙,手上还挥舞着锅铲,一副厨娘的打扮,不由得笑道,
“怎么,今天又研发出了什么反人类的菜品?”
热芭闻言瞬间满脸羞红,一脸羞愤的瞪了眼沈言,不过她却没有辩解什么,
毕竟不久前的上次,她就曾自告奋勇的做过一顿饭,
不过却失败的彻彻底底,
总共做了两道菜,回锅肉已经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来是什么食材,又黑有焦,甚至有几块还冒着火星子,
剩下的那道西红柿炒鸡蛋,卖相倒是还不错,但吃起来就一言难尽了。
沈言只是吃了一口,就感觉自己的味觉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毫不夸张的说,只需要吃一口,就能就一大碗米饭。
自此之后,热芭就再也没有提出要做饭的要求,
没有想到今天倒是来了兴致,看着热芭的兴奋,沈言心里不由得一颤。
热芭示威式的朝着沈言挥了挥手中的锅铲,
“准备一下,马上就吃饭了,我们新疆的特色,我的拿手好菜。”
沈言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毕竟热芭上次的实力,也没有什么说服力。
回到房间后,将保存好的小说发给玉华之后,便来到了客厅。
此时,杨蜜和方书瑶两人也都坐在沙发上等待,
比起一脸苦瓜脸的杨蜜,方书瑶倒是一脸的期待,只因上次热芭下厨的时候,她还在出差,不知道热芭的实力。
很快,不远处的厨房中就传来热芭的喊声,
“开饭啦,快来端饭啦。”
闻言沈言三人径直走向厨房,沈言大致看了一下,不由得有些惊讶。
热芭这次竟然还是大手笔,竟然做了三道菜,其中竟然还有一道大菜——新疆大盘鸡。
闻着传来的香味,沈言不由得有些疑惑,
热芭这是偷偷的去进修过?这道菜闻这个香味就知道,应该不会难吃。
而除了这道菜之外,还做了麻婆豆腐和鱼香肉丝,看样子也还不错,至少没有像上次回锅肉那般面目全非。
几人将菜端到餐桌上之后,
沈言便拿起筷子,直奔中间那道大盘鸡而去,夹了一块肥美的鸡肉就往嘴里送去。
入口的一瞬间,沈言的眼神立马就变了,
他震惊的看了眼热芭,随后慢慢咀嚼口中的鸡肉,还不忘给热芭竖起个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