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取天下者
一场大战最后以异族向后撤退结束。
白金乌逃窜反应太快,混进人群之中,难以分辨。
张顺若要杀掉其人倒也是能够做到,堂堂金丹高手,若是无法杀掉一名凡人,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既然逃了,张顺就没在这众多兵马眼前用上一些通天的修士手段。
众多兵马离去,清点伤亡,步卒死伤足有一两千,而对面那群异族,伤亡大抵不差。
如大恒官军,伤亡百分之三四,整军便可能就会崩溃,而训练有素的吉云军或者北方而来的异族,明显要好上许多。
“异族能够一路南下,从未遇到敌手,并非是没有道理。
不过我吉云埠众兵,同样不差,训练许久,而且都在绞杀土匪之类的时候见过血,此次拉上战场,表现不俗。”
夜幕降临,有人来报,对面有使者前来。
张顺放人过来,来人是一名文人,身穿儒衫,颇有气质,年岁三十许,名为曹先达。
此人本是关外书生,家中颇为贫寒,但加有贤妻,又育有一子一女,因此日子过得倒也快足,后来地主看上其妻,和官吏勾结,用了卑劣手段,强抢良民,以至于家破人亡。
当时正值白族崛起,疯狂扩张,曹先达侥幸逃脱,投奔过去,被委以重任,领着人马回去,将那地主以及狗官,统统杀掉。
之后他便一直在白族任事,参谋军机政事。
颇有能力。
白族南下途中,努力进谏,维持军纪,从某种程度上,因他而活下的百姓不少。
“曹先达见过顺爷。”
此人彬彬有礼,对着张顺拱手行礼说道。
见到张顺模样,惊讶于这位闻名江湖的顺爷年纪,分明就是弱冠模样啊。
好一个意气风发的及冠郎!
“不知曹先生此来,有何贵干?”
张顺没有为难,坐在首座,开口问道。
“顺爷,今日一战,让我等见识了贵军实力。
我等一路南下,碰上的兵将不少,但皆无一合之敌。
此次和贵方相遇,却折戟于此。
顺爷人马,当为如今大恒第一军。”
似乎察觉到了张顺的不耐,曹先达夸赞一番,继而说道:“曹某此次前来,是为给顺爷谋个王位。”
张顺戏谑一笑,“你想劝我投降?
投靠白族,能得王位?
还是要说白族兵马强盛,天下无人能当,往后必能据九州之鼎,所以趁早投靠,定得重用?
若来劝我投降,那你还是趁早走罢。
先人有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姑且不论我能否当王,若是投靠过去,外族岂会对我没有防备?
岂能不受那群白族,岂会视我为同族?”
“况且,我张顺身为中原之人,手握雄兵十万,占据数郡,岂会投降外族?
我看你老小子浓眉大眼,身穿儒衫,投靠异族,岂对得起圣人之学?
我中原陆沉,和尔等这群虫豸,脱不开干系……”
张顺口才向来了得,越说越快,口吐连珠一般。
曹先达沉默下来,听着耳边张顺言语,面容微涨,现出红色,似在羞愧。
纵横之术,以站在被说者角度,设身处地,剖析利弊,他本想一顿劝说,但还未开口,张顺接过话来,便没有一点停歇的架势。
“尔等儒生,当真是叛逆之人,绝圣学,引异族,违背祖先。
纵是大恒官府无为,读书人心怀异志,举兵推翻,并无不可,可千不该万不该,和非我族的异族勾结,投靠过去……”
中途曹先达想要打断滔滔不绝的张顺,想要告辞,结果被张顺束在此处,从头听到尾。
张顺说了两刻钟,这才停下,喝了一口茶水,呼出一口气来。
爽了。
张顺摆摆手,“滚罢,滚罢。
给那白族首领带个话。
就说区区山沟里的异民,趁早滚蛋回老家去,莫要再造杀孽,屠戮百姓。
否则待我大军北上,定屠其族,灭其种!”
曹先达出了寨子,擦了擦脸上唾沫星子,抬头望天,呼出一口气,回到营寨,向白金乌禀告此事。
并且还说了张顺最后的威胁言语,屠族灭种!
白金乌这个身骨高大的汉子勃然大怒,一掌拍在了身侧椅子扶手上,暴呵骂道:
“好贼,区区一贩鱼卖虾的渔夫,竟然口出狂言!
待俺大哥过来,大军南下,定杀此人!”
曹先达告退,结果第二天,白金乌受到消息。
曹书办,自缢于营帐之内。
白金乌摸不着头脑,都怪罪到了张顺头上,定是用了什么妖法!
当张顺得知消息之后,同样惊愕。
昨天说了两刻钟,见到了效果?看来这人不是那么无可救药啊。
啧啧,古有诸葛阵前骂死王朗,今有我张顺幕下训死来使?
随着这条消息一同过来的,还有另外一个,白金乌北走,不再南下。
得知后,张顺率领麾下人马,向北追逐一阵。
此间事了后,张顺差遣了在南面的黄幺北上,当作统帅,南方则留给了吉云埠出身,如今已成长到了统兵数千无碍的小曾。
随着吉云在南方根基渐定,诸地已逐渐平定,分田完成,民心皆得,还有分派到各村的队长守卫,不必再有多少军队驻守,唯一要防备的西南玉楼教,兴许是因在和吉云埠交锋当中,未曾赚到分毫便宜,同样开始转变战略,不再向西,而是转而向北而去。
所以黄幺不用再待在那边,而是能够向北,统帅兵马,该北上了。
张顺知晓,此战只是吉云和北方异族的序幕。
北方经过异族蹂躏,张顺再率兵北上,军纪俨然,堪比王师,不说百姓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至少比对那异族要好很多。
其实随着异族侵略,已有不少百姓开始往南迁徙,寻找安稳之所,其中不乏文人士子,不乏大恒富贵之人。
苏家是一书香门第,耕读传家,家乡距离大恒京城二三百里,大恒京城‘攻破’之前,就已在周边洗劫了一番,苏家听闻了消息,为了避免遭受灭门惨祸,族长当即便下了决定,聚集族人南下!
宗族之中,连带着家仆侍女等,共有数百人。
因为下的决心较早,因此抵达南面较早,他们沿着的方向不是扶掖郡,而是较为靠近东面,所以抵达的地方是野泽郡边角,一座名为王家村的地方。
这群家仆虽然也有二三百人,各个手中拎着枪棒,但和先前南下的赵钩那群披坚执锐的兵卒还有较大差距。
因此王家村一村之力,再叫上了旁边临近的一村民兵,共计四百人,包围过来,这群苏家人,当即就已风声鹤唳,成了困兽。
因为经历过先前之事,所以张顺专门派遣了兵马驻守在北方防线,兵马来的很快,那位队长一边派人到吉云埠,一边亲自领着这群苏家人往南,朝吉云埠而去。
他们接到的命令是防备兵卒,一是大恒战败之军,一是从北方而来的异族。
至于百姓,命令是来者不拒。
南方经过大战,野泽经过洪水,其实死伤不少人,刚接手时,说是满目疮痍都不为过,如今经过吉云埠治理,好了一些,但仍然难免地足人较少。
百姓前来,自是来者不拒。
可是这群大族,而且其中不乏穿金带金之辈,委实犯了难。
不过这群人倒也配合,主动上交了兵刃,一副听从安排的样子,打头那人,年岁不算大,但彬彬有礼,很有君子之风,实在让人难生恶感。
向校尉禀告一番,那校尉是见是读书人,而且似还很有名声,想起如今吉云缺少文人,于是就索性领着往野泽腹地,到吉云埠听从发落。
苏家族长二十余,名为苏文选,其父当初是和赵问一同身死的忠臣,其父死后,苏家遭了不小的灾厄,不过凭借着在朝堂之中的影响力,虽遭受了一些清算,但毕竟没有彻底败亡。
苏文选走在通衢大道上,脚下踩了踩。
从北向南,走了不近的路程,可如这野泽一般宽敞且完备直道可不多。
北方许多都年久失修,多少出了些问题。
而这野泽,却一派崭新的模样。
不仅如此,苏文选向四周望去,却见一副勃勃生机,绿意盈盈的模样。
这些还只是表面,真正令他惊奇的是,
正在田垄之中的百姓,见到这群骑着大马,身披甲胄的军队,并不害怕。
阡陌地头的数名稚童,从远处跑了过来,站在直道两侧,叉着腰看,看那五花马,看那光明铠,看那军官人,看那冷长枪。
为首的一名小孩居然知晓兵刃铠甲的制式,滔滔不绝,炫耀似地向周围同伴介绍道:
“咱们野泽的盔甲有三种,这个制式的甲胄叫什么明光铠,那是其中最好的一种,防御效果最好,但缺点也明显,那就是太重……”
“俺以后当兵,也要披重甲,骑五花马,这才气派!”
“俺要上阵杀敌,像咱们顺爷一样,八百破十万!”
“俺要去给顺爷当护卫,那样就能天天去看顺爷了,俺爹说了,要是没有顺爷,就没咱们这好日子……”
“那俺也要去当护卫!”
“放屁,狗子,伱难道要给俺抢?!”
“……”
那群小孩追着一骑,问道:“叔,恁是哪个队营的?”
骑马的一名兵卒年纪不大,二十上下,一挑眉头,“给你说,跟你小子知晓似的。”
那稚童不乐意了,“咋不知道,俺爹在吉云埠当差,可是给俺说过,陷阵营、果敢营、鹰扬营……”
如数家珍,一一说出。
“还真知道。”
那骑兵哈哈一笑,口中吹着口哨,跳下马,拍了拍马腹,有些得意,向那小孩说道:
“咋样,要不要骑个试试?”
“有胆子不?”
“骑就骑!”
小子站那,跟马镫一般高,但他动作凌厉,双手抓住马镫绳索,先借力拉起,左脚抬起,蹬上马镫,尔后一撑,右腿踩在马鞍上,最后跨了过去,坐在马背,不过双脚够不着马镫,只能仅仅夹住马腹。
不过有马鞍挡着,倒不用担心滑落。
小子嘿嘿一笑,有模有样。
“不错不错。”兵卒自报家门,“俺是伏威军的,小子长大了,可以来俺伏威军。”
小孩不怕兵卒,那兵卒对小孩也没任何倨傲,就跟面对自家稚童一般,和颜悦色。
苏文选听着言语,越发讶然。
大恒官府的官军,是什么样子,他心里一清二楚。
他有一位商贾好友,到了此地,因此之前听过野泽之地,知晓此地其实已非是大恒所有,而是被一名什么帮派之人窃据,而且此地安稳,没有兵祸,因此南下,这才到此。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到了此地,他才知晓,那位朋友所言真假。
此处安稳,比自己那位朋友说的还要好!
那名稚童问了苏文选这群人是干啥的,尔后凑了近来,好奇地瞧着苏文选,以及苏文选身侧的一名身穿绸缎一副,粉雕玉琢的女童,面容不善。
苏文选笑着问道:“童子有何事?”
童子和身侧之人说道:“俺爹说,穿得好的人,没一个好人。
俺家原来有几亩地,都被俺们村的狗扒皮地主骗了去。”
苏文选一愣,苦笑一声。
那名兵卒哈哈一笑,他也这般认为,不过和苏文选相处一阵,他觉得这群人不算坏。
没走几步,有一群百姓箪食壶浆过来,要给这群兵卒吃食。
结果兵卒以军中自有粮食为由,断然拒绝。
苏文选愈发感慨,对身侧族兄说道:“取天下者,我看乃此吉云张顺也。”
————
魏然并不知道野泽情况,只以为但凡是一座势力,其中定不牢固,只要肯下功夫,定能叮破这有缝的蛋。
魏然知道他和鲟将军一人一妖合作,可谓是各怀鬼胎,但他能够了解野泽的途径,也只剩下这么一处了。
从中判断真伪,他觉得能分辨出来一些野泽消息。
魏然没有在鲟将军这一个地方吊死,而是继续沿着河道,企图再开一条线。
尔后他偶遇了一妖,塘角鱼。
塘角鱼因其适应性强,常常被派遣出去公干,此次他向西北方向走了很远,此次折返,是为了回到野泽,向张顺禀告此行成果。
极西之地,有一大湖,比于如今的野泽都一点不小,据说是因太大,初来之人,误以为此地是海,又因其水色为青,所以取名为青海。
不过此湖泊之中,颇为荒芜,没有一点灵气存在。
塘角鱼遇到魏然,一人一妖,都很意外,只是两者实力相差颇大,塘角只是造海圆满,而魏然乃是金丹圆满,足足一个大境界。
魏然沿河道而行,并没有引起什么动静,那些小妖,他视而不见,并不去杀,也不去捕,要么是一群宁死不说的硬骨头,要么是一无所知的软骨头,抓来无用。
但碰到了这大鱼,造海圆满,定是高层!
魏然迅速出手,塘角鱼自不会坐以待毙,只是实力在那,最终仍难逃于魏然之手。
为其人所擒。
魏然抓住之后,带着折返回了山门,好生拷问,动用门内秘术。
临走之前,魏然神识察觉到了附近水妖,施展神通,将它们尽数杀死。
以免泄露了什么风声。
只一日时间,河流之中,几只小妖身亡,按图索骥,一番询查,很快野泽便知晓了塘角出现意外之事。
幻海宗,密室。
塘角鱼浑身伤痕累累,原本微胖的身子此刻血肉已被刮下了一层,手臂位置,甚至能够看到森森白骨。
面容之上,鞭痕无数,刀伤密密麻麻,头顶位置,有几块肉眼可见的焦黑。
魏然已将门内秘法统统施展了一边,一些极为痛苦的招式,都用在了此妖身上,可没有一点口风。
两名拷问的弟子回过头来,向魏然拱手道:“师叔,此妖口风太紧。
弟子无能,问不出任何话来。”
“这野泽之地,上上下下遇到的妖物,多是悍不畏死,对那位妖王,忠心耿耿。”
魏然没有责怪,走上前,手指一点,一点亮光浮现,对准塘角鱼的腿部戳了过去。
腿上膝盖,早已掀开。
魏然手指接触到了塘角鱼,一抹电流一闪而过。
嗤——
塘角鱼顿时一惊,半昏半醒地苏醒过来,尔后大吼大叫,“两脚虫,有种把我杀掉!
吼——!”
伴随着铁索嗤啦嗤啦一阵响动。
塘角鱼并非是早年就跟随到张顺身边的本地妖,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还要多亏当探索东海,全部兵将,尽数身死,唯他一妖,从中逃脱。
因发现了地脉踪迹,因此立下大功,得到丰厚的赏赐。
当初那两位哥哥,为了让他逃脱,甘愿赴死,野泽之中,一桩桩,一件件事情,走马一般从他脑海之中闪过。
野泽,已是家矣。
要他背叛大王,背叛辛苦打造出来的野泽,怎么可能!
魏然忽然想到什么,问道:“即便你不说,我抓来的还有他妖,同样会说,何必冥顽不灵?”
塘角鱼哈哈一笑,“我野泽之中,只有死妖,无叛妖也!
你纵是抓来再多,也只能无功而返!”
“偌大野泽,难不成都如你一般?”
“我等受大王之恩,唯有死而已!”
魏然眼神闪烁,想起了鲟将军。
‘此妖说已策反好几名妖将,其中消息,真假难辨,我所遇到的水妖,确实是硬骨头居多。
想要凭着从内攻破,不知可行与否。’
魏然伸出手来,放在塘角鱼脑袋之上,准备动用神识秘术。
‘此秘术需耗费我很大的气机,而且极有危险,若是一不小心,我神识可能会受到损伤。
不过此妖经过那般捶打,如今神识正是虚弱之际,应当无碍。
必须要从他神识里面,了解到野泽消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