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一家国企,从一个小职员做起,后来认识了隔壁部门的主管,也就是未来的老公。
本也互有好感,后来俩人阴差阳错在了一起,但因公司规定,内部职员不得谈恋爱,于是两人就搞起了地下恋,白天在公司是上下属,回到家是关系亲密的情侣。
原主毋庸置疑是有能力的,短短三年时间,就从一个小科员做到了和丈夫同等的职位,晋升为了部门主管。
后来因为两人都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在婚宴上不小心被同事撞见,拍了照片,发送到了公司内部群。
婚后,两人被叫到了办公室,让两人做出选择,公司只能留下其中一个。
后来经过丈夫的分析,原主选择了辞职,在家备孕。
闲来无事,原主在朋友圈做起了微商,专卖女装。
没成想生意还不错,每个月的纯利润比在公司打工还要来得多。
后来原主也顺利怀了孕,一切都很美好。
夫妻俩每个月赚的钱都存在了一张卡里,尽管原主知道丈夫每个月都要给老家的爸妈寄两千块生活费,就连小姑子读书的生活费和学费也是丈夫所出,原主也从未多说什么,表示理解。
毕竟丈夫爸妈都是农民,没有工作,小姑子也快毕业了,也就没有过多计较。
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实那张卡里大多钱都是原主存的。
事情的转变就在原主生完孩子后彻底不同了。
原主生了个女儿,公婆对此颇有微词,也并没有来帮忙照顾的意思,后来女儿生了病,需要住院,原主交住院费时,才发现卡里的钱全都不翼而飞。
经过一番折腾才从丈夫那里得知,小姑子毕业,整整50万,全部拿给小姑子买房了,理由是女孩子得有自己的房,不然以后结了婚,和丈夫吵架了都没地去。
对于这个理由,原主万分不理解,吵也吵了,闹也闹了,最后在丈夫再三不会有下次的保证下,为了孩子,还是忍了。
俗话说,有一就有二,后来原主给女儿报名上学时,才发现存了三年的钱,整整二十万,又不见了。
一问及丈夫,却得知……又是拿给小姑子买车了,理由是,小姑子准备结婚了,男方要买房,女方需要负责买车,不然会给男方看不起。
到这时,原主才发现,丈夫居然是个彻彻底底的伏妹魔。
后来原主还是为了女儿,没有选择离婚,而是将自己赚的钱存进了自己单独的卡里。
果不其然,不过短短五年,原主带着女儿在上学的路上,遭遇车祸,女儿当场被车子从身上面碾了过去,在救治的过程中,急需用药抢救,原主去收费处刷卡时却刷不出来。
着急忙慌的打电话给丈夫,一问却得知,自己卡里的钱早就被丈夫偷偷转给了小姑子,原因是小姑子两口子准备做生意,手上差点资金。
整整五十万……又没了!
但女儿急需抢救,原主也并未同丈夫争吵,只道:女儿出了车祸,急需缴费,让其快些转点钱过来。
没成想,原主丈夫不仅不相信原主,还骂原主恶毒,这样诅咒自己女儿。
哪怕后面搞清楚了,却也得知,丈夫卡里的钱也全部转给了小姑子,只余下最后两千块的生活费。
无奈之下,只得打电话给公婆,却不想,公婆就一句简单的没有,就挂了电话。
小姑子更是直接手机关了机。
这些年,为了丈夫,原主早就跟自己爸妈闹得很不愉快了,但是为了女儿,最后还是厚着脸皮拨通了自己爸妈的电话,老两口二话不说就将自己全部的养老金转给了女儿。
可惜的是,原主女儿还是没能挽救回来。
事后,原主给女儿办完了身后事,就跟丈夫提出了离婚。
原主丈夫看出了原主的决绝,表面同意了,还来了个最后的分手饭,为了对双方过去都好好道个别,原主丈夫提出了要喝杯酒。
原主一杯倒,等原主喝醉后,原主丈夫却拿着原主的手机,将网上的所有的透资,贷款,抵押app,用两人的房产作抵押,全部都申请了个遍,总金额200万。
之后将钱全部转进了自己卡里后,原主丈夫删掉了所有痕迹。
原主酒醒后,并没有察觉出什么,当天就跟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的共同财产只剩下了一套房。
原主丈夫放弃了房子,提出让原主写一个50万的欠条给自己,房子归原主。
原主心想,这也是划算的,毕竟这房子市场价也值个一百二十万呢,于是就写下了欠条,房子也归了原主,当天也办理好了全部手续。
当天晚上,原主丈夫就搬走了。
一个月后,原主收到各种还款信息,一查之下,天都塌了。
报警后,前夫就一个死不承认,说是原主自己贷款,主动转给他的。
且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的离婚协议也是签署的房子归妻子所有,资金归丈夫所有,那欠条是妻子自愿补偿他的。
无法,没有证据,警察也立不了案。
原主瞬间就背下了两百五十万债务,还不算每天的高额利息。
原主的双亲为此愁白了头发,奈何自身的养老钱都已拿了出去,实在无能为力。
但见女儿遭此境地,也不能不管,于是七十岁的老两口,捣鼓出了一辆小推车,每天从早到晚的在路边卖起了炒饭炒粉,只为多赚点钱给女儿还债。
但没过几年,俩人就接连生病,为了省钱,并没有将病情告诉女儿,而是在去世的最后日子,将赚来的所有钱都转给了女儿。
就这样去了。
原主得知真相后,内疚不已,后来遭受不了重重打击和压力,烧炭自杀了。
原主恨透了前夫,她本想在临死前跟他同归于尽,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前夫,连长年呆在乡下的前公婆都找不到了。
最后,原主只能无奈自杀在了两人那套房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