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桀后仰靠在了沙发上,箍在她腰间的那只手始终没有放下来,懒懒道,
“不急,先让他们谈,我们玩我们的,最后吃到肉的,从来都不是先到的那只狼。”
帕贡眼中惊喜迸现,“哥,你有法子?”
“没有。”
“没有你这么淡定。”
“不淡定我上去弄死他们?”
帕贡闭了嘴,拿出手机,“我给阮老二打电话,让他先注意点儿。”
等帕贡离开,吴桀转头看向墨允芊,“想看什么节目?让那个女的给你跳舞?我们今天待的时间长,找个消遣的玩一玩。”
墨允芊没有消遣的心思,摇了摇头,“还不如追剧有意思。”
“那一会儿我让人送你去楼上套房,你自己去里面追剧,我去办点儿事。”
“你要去杀人?”莫名的,墨允芊从他那双神秘莫测的眼神里,看出了杀意。
他从来都让人捉摸不透,聊着天试探人心,风轻云淡的杀人,,突如其来的变脸,以及,笑的和煦却暗藏杀机。
吴桀眼中一闪而过的欣赏,“不错,都能看出你男人心里想什么了。”
墨允芊一阵无语。
这里一看就不是一般场所,他在这里杀了人,怎么可能全身而退,就算他能跑了,那自己呢?
这里所有人可都看见自己和他在一起,他跑了,那些人不剐了她?
她可不相信生死攸关之际,这个男人还有心思带着自己这个拖油瓶一起逃命。
思及此,少女犹豫一瞬,讨好笑了笑,
“那个……桀哥哥……你看哈,这个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何必非要杀人呢,对吧,这里这么漂亮,杀……杀人……多破坏气氛……”
吴桀淡定舔了舔嘴皮,“杀人省事儿,我怕麻烦。”
“呵呵呵……”墨允芊尬笑两声。
这狗男人到底长的是不是人类的脑子。
“不过——”他话锋一转,“如果我心情好的话,麻烦也不是不可以。”
这题她会,不就是求吻么,狗泰迪。
反正亲一回和亲十回没什么区别。
就当是在剧组演戏,为艺术献身了,反正死是坚决不能死这儿的。
少女白皙小手迅速掰过他清俊脸庞,唇瓣贴了上去,一触即离。
吴桀任由他折腾,连手都没动,另一只手里夹着的烟头烟灰都没掉。
“啧啧啧……要不要这么饥渴?嫂子,我哥虽然长得帅,但这里毕竟是公共场合,孩子还在这儿呢,你们就干柴烈火上了?”
吴桀一个眼刀甩过去,没打通电话进来的帕贡闭了嘴,但依旧一副贱兮兮的笑。
“再对老子这么笑我找几个男人来伺候伺候你?”
“哥,你怎么这么坏?”
“你第一天知道?”吴桀警告指了指嘴碎的好兄弟,随后将烟头拧灭,看向墨允芊,
“我现在心情确实不错,那么,宝贝儿,来说说,你刚才提到的别的方法。”
“啊——”墨允芊有点儿懵,这个狗男人,果然套路套着套路,就不该信他。
“我……我怎么知道啊,我又不懂……”
“这有什么不懂的?老公教你,也就是说,我想跟一头猪做生意,买他身上的肉,但是,另一条狗也想要他身上的肉,想要撬走这笔生意,作为狼,老子肯定不能答应,你不让我杀人,那告诉我,狼还有什么法子把猪哄过来?”
“关键是,这头猪被下了药控制了,只 听狗的,还把狼拒之门外。”帕贡好笑补充一句。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着老大玩脑筋急转弯,好像比玩女人有意思。
墨允芊看傻子似的看了两人一眼。
这年头神经病都是成窝出没的吗?
干咳两句,应付道,“那个……多给猪给点儿好处哄哄?”
吴桀没吭声,一双危险的眸子真的像狼似的,只是那么平静的看着她,但那表情分明是在说,“你再胡诌试试。”
“不对不对,我重新说。”
她识相自己否定自己,随后为难拧眉道,“威逼利诱?”
“继续。”
“绑架勒索?”
“……”
“那我就不知道了,总不能换个药再把猪控制了吧?那猪也得能遭的住啊……”
吴桀和帕贡相互看了一眼,
“好了,让迦朋带你去套房休息,不要乱跑,我忙完来找你。”
墨允芊没想到这么轻松就糊弄过去了,开心起身,想要离开,想了想回过头,欲言又止。
她本来想问一句他到底要不要去杀人。
这狗男人不按常理出牌,干事只凭心情,万一过会儿又跑去把人杀了,连累她……
但是想想,自己好像也没什么立场,他不是一个能被人一两句话影响的人,问了也只是又落进他的套路而已,不如不问,自己回去再想办。
吴桀看着她纠结模样,摇头笑笑,“放心,老子就是要把这条船炸沉了,也会带着你跑。”
他居然能看出来自己在想什么?
墨允芊拽了拽裙子边沿,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最终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迦朋和塞雷一左一右,护着她绕过纷乱人群,去了电梯口。
“哥。”帕贡担心叫了一声。
吴桀拿起桌上墨允芊吃剩的果盘,叉了一块放进嘴里,“放。”
帕贡嫌弃调整几息呼吸,道,“我听说,华国传说中有个很漂亮的女人,下药把自己丈夫药死了,亲手熬的药,亲自喂的,啧啧啧,那叫一个惨呐……”
吴桀咬西瓜的动作一顿,水果叉扔对面人脸上,“滚——”
“我也是为了你好,这老婆毕竟是抢来的,跟你不是一条心,她……”
“谁说是抢来的?她八岁就答应嫁给老子了。”吴桀没好气道。
“啊?你不是从孔瑟那儿抢来的么?”帕贡贼眉鼠眼看了看周围,随后凑过去几寸小声说道。
吴桀白他一眼,“真以为老子是见色起意?她没掉口罩的时候也挺好看的,我怎么没想着抢?老子没见过漂亮女人?”
“那……那……那你还真认识她?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龙叔去华国结婚的时候,我在华国古镇后面的山上骑马玩,救过一个小丫头。
那小东西没良心,老子为了救她差点被人贩子打死,受着伤走了一天才把她从山里背出来,不敢跟大人说,把她藏到了阿闯的房间,好吃好喝养了好几天,她答应跟我回仰光,长大给我当老婆的,转头就忽悠阿闯拿零花钱给她,还偷偷把她带出去跑了。”
“不是,哥,你……你……你这在华国也属于拐卖幼女啊?你从小就这么坏的吗?人家才八岁你就想偷回家当老婆了?禽兽啊。”
吴桀瞪他一眼,“你懂个屁,她小时候可比现在可爱多了,又白又奶的。”
小时候,她说她叫“七宝”,总是睁着一双大眼睛叫他桀哥哥,跟他撒娇,窝在他怀里,给他唱好听的歌哄他睡觉,但是自己先睡着了。
那时候的吴桀,叛逆又自负,混的无法无天,总以为自己战神下凡能拯救全世界,大人们都头疼他的混佞不堪,只有小七宝,把他当英雄。
少年人的英雄主义,第一次被崇拜,被肯定,被仰望,被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