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傻柱回来的消息,易中海皱着眉思考着傻柱回来对他的影响。
就在这个时候,他却听到贾张氏在喊他。
“东旭他师父啊!那傻柱回来,一定会让我们家东旭从他家搬出来,但是你看,东旭他都住进去了,甚至我们给东旭说媒,房子的条件也都说出去了,这会儿让东旭搬出来,绝对会影响到东旭的婚事。”
“那你想怎么样?那是人家傻柱家的房子。”易中海皱着眉瞥了贾张氏一眼。
“东旭他师父,你看,傻柱家也就他们兄妹俩人了,三间房子,住着是不是太宽敞了,他们也住不下三间房子啊,所以,你看是不是能和他好好说说,让一间房子给我们家东旭?这事儿要是办成了,我们家东旭,得感谢你一辈子啊,毕竟这可关系到东旭娶媳妇儿的人生大事儿!”贾张氏嘿嘿的笑着说。
“话不能这么说,房子是人家傻柱的,好好的,平白无故的怎么就会把房子给让出来了,”易中海皱眉。
“不是,您可是东旭的师父,房子也是你给东旭抢到的,现在傻柱回来,把东旭给从里面撵出来,你这个师父的面子往哪儿搁啊!”贾张氏强调易中海是贾东旭师父这个身份。
“关键那是人家傻柱家的房子——这样吧,我和傻柱商量一下,把房子租给东旭一间怎么样?他们家的房子的确是多了点,两个人住不下。租一间给东旭,他每个月也能多点收入,养活他妹妹也能更轻松一点。”易中海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想到何雨柱现在已经是丰泽园的三灶,要是傻柱还是学徒工多好,这样租房子就能更名正言顺一点。
“还要给他房租?”贾张氏的眼睛瞪大了。
“毕竟是人家的房子,你住当然是要给房租的,难不成让人家明白无辜的就送一间房子给你们?凭什么啊?”易中海没好气的说。
“这不是您是东旭的师父嘛,您在咱们四合院里,声望那么高。房子的事儿要是弄不好,也会影响到您的声誉不是?”贾张氏这人,你说她傻?还真不至于,有的时候她脑子转的也挺快的。
就是因为她年纪大,很多事情接受的速度没那么快,以至于直到现在,她的很多的想法,都停留在过去。
譬如招魂儿,譬如耍无赖等等,这些都是她生存下来的本事,她就是依靠这些,自己一个人把贾东旭给带大的,以至于完全忘记了法律之类的东西。
易中海皱着眉,实际上他现在就有点后悔了,后悔把房子分给贾东旭。
当初他也只是以为傻柱以后不会回来,房子就那么空着了。
后来房子被贾张氏给占了,他也就顺水推舟的事儿。
但是现在,傻柱回来了,那他之前顺水推舟就好像一个回旋镖,直接扎到自己身上来了。
“行了,该付的房租还是要付,最多就是付多付少的事儿。”易中海摆着手,不想继续说了。
反正易中海心里,就是想让何雨柱把房子租给贾东旭。
毕竟他顺水推舟给贾东旭定下来的房子,现在贾东旭搬出来,他自觉的自己会被打脸,所以他就想让贾东旭住着,不搬出来,大不了给房租嘛,只要贾东旭还住在何雨柱家的房子里,那他就不算被打脸。
易中海琢磨着怎么和何雨柱说,让何雨柱把房子租给贾东旭,最好房租还要便宜一点的时候,何雨柱已经带着警察回到了四合院。
原本四合院里,杨瑞华和刘海忠的老婆搬家,这动静,就引来了四合院不少人围观,他们大多都挺幸灾乐祸的。
毕竟何雨柱家的房子一共三间,被他们三家抢走了,其他人什么好处都没捞到,他们心里不平衡着呢,现在傻柱回来,他们不得不从傻柱家搬出来,这事儿这些人看了,心里反而觉得舒坦,自己没能占的便宜,杨瑞华他们三家也占不了,这下他们就心里平衡了。
而当杨瑞华她们,看到何雨柱竟然带着警察回来,更是心里咯噔一跳。随后她们也庆幸,庆幸何雨柱回来之后,她们就开始动手搬家了,不像贾张氏,家都不搬,人还跑了。
杨瑞华和刘海忠媳妇儿她们,心里竟然也涌现出了几分幸灾乐祸。
“傻柱,你回来了,我们正在搬呢,一会儿就搬完了。”杨瑞华看到何雨柱还有何雨柱身后的警察,连忙露出个笑脸对何雨柱说,至于警察,她根本就不敢和人说话。
“对对对,我们家这边也要搬完了。”刘海忠老婆也连连点头。
何雨柱这个时候,却盯着原本的里屋,原本的里屋,被开了一个门。
“这门是怎么回事?”何雨柱忍不住指着那个门问道。
“那个,是贾家,贾家住的屋。我刚刚和贾张氏说你回来了,我们两家搬东西,贾张氏不仅没搬,甚至自己也还跑了。”刘海忠老婆连忙说道。
“你们告诉那个贾张氏,贾张氏不仅没搬家,还跑了?”警察这个时候忍不住皱着眉问。
这年头,地痞无赖挺多的,像霸占别人家的房子,甚至抢人的事儿都时有发生,所以对于有贾张氏这种人在,警察倒也不会觉得意外,只是有点生气,他觉得自己幸亏是跟着何雨柱一块来了。
要不然就贾张氏这种无赖,何雨柱还真未必能把房子给要回来。
“你们搬家的时候,记得把人家何雨柱家的东西留下,不是你们的东西别拿,知道吗?”警察又对杨瑞华他们说。
“知道知道,傻柱家的东西我们没动。”
“对对对,其实傻柱家的东西,都是贾家拿的,贾家先搬到傻柱家的,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傻柱家很多的东西都已经被搬空了。”
“对,傻柱家的粮食我看到贾张氏偷偷带回自己家了,我说她还不承认呢。”
趁着贾张氏不在,杨瑞华和刘海忠的老婆就开始可着劲儿,想把所有的黑锅都丢在贾张氏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