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绝对不可能懂兽语,也不会讲兽语,他所说的那些话不是给麻雀听的,而是像一个魔术师那般,故意讲给观众听的。
因为那麻雀落在万朗掌心里的瞬间,常小鱼明显看到麻雀落地一刹那,双腿一软,像是柔弱的小鸡仔,身子卧了下去。
尔后麻雀勉勉强强站起身子,扑腾了两下翅膀,想飞走,却不敢轻举妄动。
这一定是万朗体内养的‘老爷’,给他带来独具一格的本事,不知用什么手段能控制动物。
就像魔门四军里的不死军一样,属于天赋异禀或者体内养了一具稀少罕见的‘老爷’,故而有一些异于常人的独特本事。
在宴会厅里所有人的惊呼声中,万朗更是得意了,他甚至旋转着手掌,让麻雀在自己手心里来回翻转跳跃。
手心朝上的时候,麻雀就在手心里站着,手背朝上的时候,伴随着翻转,麻雀会扑腾翅膀并且弹跳,始终保持自己不脱离这只手。
“小兄弟,你也来试一试?”
说话间,万朗轻轻的甩手,让那只麻雀放到了圆桌上,与其他麻雀抢食面包屑。
常小鱼心中有些打鼓,他不敢保证自己能控制这些麻雀,之前遇到过一次,那也只是歪打正着,可这一次若是失效,恐怕就输了。
丢人倒是不怕,反正丢人不丢钱,越过越舒坦。
最关键的是踢馆三关过不了,后续再想抢话头,那阎青云可就要利用话事人的位子来压自己了。
“行,我来试试。”
万朗倏地转身,动作幅度很大,惊的圆桌上的麻雀飞走了一大半。
尔后大踏步的走路离开,故意又吓走了一部分麻雀。
还没等常小鱼过去,圆桌上几乎就空空如也了。
不光麻雀,连面包屑都没了。
常小鱼站在圆桌前,望着窗台边上,站成一排的麻雀,它们机警的盯着圆桌,似乎是在等候下一场面包屑的到来。
“前辈刚才拆解了武字,又说了臣服二字,最后说下跪之事。”
“坦白讲,我在这些麻雀身上,只看到了听话,并未看到下跪,更没注意到所谓的臣服,它们眼中有的,只有因恐惧而产生的妥协。”
万朗轻声反驳道:“我让它过来,它就过来,我翻转手掌,鸟儿不飞,并流连忘返,来回腾挪,这还不叫臣服吗?”
“再说下跪,这只是一个形容词,鸟儿双腿不能像人腿那样,膝盖着地吧?”
“诸位觉得呢?”万朗摊开双手看向众人,那些个马屁精配合着他哈哈大笑。
常小鱼单手下压,示意场上不要再喧闹。
尔后双手负于身后,盯着窗台上的麻雀。
有人打趣道:“小子,要不要给你整上三斤面包屑,你先多喂会?”
“实在不行投了吧,输给万三爷不丢人。”
“是啊,那是人家万三爷的绝活,我承认你吊炸天,但这可是个技术活。”
常小鱼回头怒道:“谁再多言一字,老子现在就去撕烂他的臭嘴!”
刹那间,沸腾的宴会厅像是严寒冬日,泼在半空中的一瓢水,倏地下降至冰点,凝结成晶。
望着窗台上那群麻雀,常小鱼凝声道:“多少年后,你们将会明白,今日臣服于我,将是你们无上的荣耀。”
“在亿万年的岁月里,你们不曾一次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但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是你们此生,乃至你们祖祖辈辈此生绝无仅有的机会,一次仰望高山,凝视长河的机会!”
常小鱼找到了那天晚上,血液燃烧的感觉,那是勇往无前,睥睨天下的野望,那是无穷无尽的力量,在体内汹涌翻腾。
那天晚上,是他成为魔国新王的开端,是所有荣耀征程的起点。
此刻不仅是他,连这世间万兽,都感受到了无上的威严。
窗台上的麻雀纷纷跳了进来,落在地上的羊毛红毯上,将翅膀朝着两侧,尽最大努力展开,而后匍匐于地面,浑身颤抖,如同朝拜。
宴会厅所有养尸人,皆是瞪大了双眼。
常小鱼蓦地看向万朗,振声道:“这,才叫臣服!”
“我不需要喂它们吃的,更不需要触碰到它们,它们之所以跪下,不是我在胁迫它们,是因为它们知道,这是此生最大的荣耀!”
其实不光这句话,连带着前边给麻雀说的话,常小鱼也是以物喻人,拿麻雀来比喻养尸人。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你们别看我常小鱼今日二十多岁,都觉得我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可假以时日,你们都会知道魔门这个名字,更会记住常小鱼这三个字!
现在跟着我站队,将来都是功臣元老。
现在若是站队阎青云,嘲讽我?揶揄我?我可是都记下了!
万朗的额头上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几十年来,自己这一手听兽语的本事,从未失手,也从未逢敌手,没想到,江山代有才人出,***的起始议会上,从哪里杀出来了一个小子,竟然在自己最擅长的本事上,打败了自己?
“我……真的老了?”万朗怔在原地,喃喃自语道。
常小鱼走到万朗跟前,揪住万朗的领带,轻轻的整理了一番,眼带笑意的问道:“前辈,承认哈。”
万朗倒是个输得起的人,点了点头说道:“果然英雄出少年,我像你这么年轻时,也曾像你这般意气风发,那些老东西在我眼里不值一提。”
“我当年击败那些老东西的时候,也是自信无比,这自信就像我开枪打出去的一枚子弹,凭空飞行了那么多年后,终于是打在了我自己的后脑勺上。”
“今日,我万朗的名气为你做了嫁衣,我认了。”
“小子,我送你一句话,飘在天上的人总有落下来的那一天,自己打出去的那枚子弹,老了之后可千万别再去接。”
万朗这是在好意提醒常小鱼,你今天强壮,不代表你一辈子都强壮,年轻时赚了名声,就一定要爱惜羽毛,不要自信过头,别等到老了,该颐养天年的时候,被人拉下神坛。
自己开的枪,几十年后,又被自己的子弹打死。
常小鱼道:“我有一个妞,她跟我说,二十岁的男人如果脑子里不想女人,那他就不是二十岁的男人,我爱死这个妞了,她人美声甜屁股翘,那是又纯又闷骚,让我爱的不能自拔!”
“从她的话里我感觉到,二十岁的男人如果不狂,他就不是二十岁的男人,前辈,您说对吗?”
万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他是忘了刚才怎么揶揄常小鱼了,这会输了又想卖个乖,这不纯纯既当又立的臭婊子行为。
“你赢了!”万朗甩手走回了演讲台。
这就对了嘛。
既然是赌斗,就别仗着老前辈的姿态来教育年轻人,赢就是赢,输就是输,拽什么大道理。
三关全过!
而且是在起始大会上,挑战天下养尸人的三关,看似只有三道比试,但那几乎汇聚了天下英豪最擅长的本事,此番赌斗,含金量十足。
常小鱼更是借此机会,扬名立万,所有人都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小子到底叫什么名字。
“阎老大,既然我踢馆过了,那么,咱就继续刚才的话题吧?”
阎青云心里不爽,但脸上却挂着祥和的笑,他点点头,“行啊,聊呗。”
常小鱼转身,面对宴会厅里无数的养尸人,振声道:“阎老大宅心仁厚,不想说这个人的名字,那这个恶人,就让我来当吧!”
“这个灭掉猎狗堂上百号养尸人的败类,养尸界的公敌,正是南天常小鱼!”
其实,这件事早就闹的沸沸扬扬了,在场大多数人,嘴上不说,心里都知道阎老大说的是谁,所以并没有太多人显出惊讶的神情。
常小鱼又道:“我今天杀了你,有没有一种可能,我看中你的钱了。”
“我明天强奸你妈,有没有一种可能,虽然她不漂亮,但我想当你的便宜爹。”说这句话的时候,常小鱼特意看向三尸会那一桌,顿时那群人低下了脑袋,不与常小鱼对视。
“就是路边一个乞丐,我给他一块馒头,也得有一个怕他饿肚子的出发点吧?”
“那么我请问,南天常小鱼为什么灭掉猎狗堂上百号养尸人?若是并无缘由,那不是神经病吗!”
养尸人面面相觑,没人接腔。
常小鱼说道:“因为他三尸会,在十多年前就截杀常胜,抢夺常家手中的尸王,这一点相信我不用多说,在座各位都知道。”
“才过了十几年,这段历史不可能模糊不清吧?”
“上一届起始议会,常胜说过什么?”
“我问你们,常胜说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