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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死于出生之前

夜色凝重。

关兴亲手拎着刘豹的后脖领子,送到周默面前。

“后生可畏啊。”看到抓自己的关兴不过二十岁出头,而眼前这个主帅模样的将军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刘豹心中不由得暗自感慨了一声。

周默放下手中的书卷,抬头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中年男人,道:“你就是匈奴左贤王刘豹?”

“正是。”

“你为何会姓刘?你爹也姓刘吗?”

刘豹本以为自己会遭受一通谩骂和羞辱,然后被拉出去砍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将军反而神色轻松,像拉家常一样,开始问他姓氏的来历。

“吾父持至尸逐侯单于,名於夫罗。匈奴人只有名字,并没有姓氏一说。我小时候也是匈奴名,之所以改名刘豹,是我以前的一个汉人夫人给我取的。我自小在汉土生活,会说汉化,自从娶了这个汉人夫人之后,也开始穿汉服,留汉人发髻,甚至还读过一些儒家经学。了解越多,越发觉得汉人的文化,远胜我匈奴,所以心怀仰慕,才改了名字。”

“至于为什么选择刘姓,是因为当年我夫人说,刘姓在天下最为普遍,且是大汉皇族姓氏,所以有心攀附,取了刘姓,显得高贵一些。”

周默问:“伱爹既是单于,为何你不是?”

“我爹死时,我还年幼,叔父呼厨泉继任单于。不久前叔父过世,单于之位,便理应由我这个左贤王来继承。只是,这单于大位,如今也是有名无实,不过像是魏国委派的地方官吏一般,任取任夺罢了。”

“你说你夫人是汉人,可是那闻名天下的蔡伯喈(蔡邕)之女,人称蔡文姬的大才女?”

“正是。”

“后来曹操花了钱,把她赎回去了?”

“没错。曹操分离我夫妻,是我生平一大痛事。如今每每想起,心中还是觉得十分屈辱。有人说我贪图曹操的赎金,才将文姬送回,真是笑话,我好歹也是匈奴左贤王,岂是缺这一两根金条的人?事情的真相只不过是,吾寄人篱下,对曹操的命令,只能逆来顺受罢了,怎敢违背?”

“听你的意思,你和你夫人的感情,还算和睦?”

“起初,我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她尚且对我十分警惕。后来,我给她荣华富贵,对她也算体贴,我俩年纪也都相仿,时间长了,她也就不再抵触了,同意嫁我为妻。”

“你们可有子嗣?”

“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已经被你杀了。还有一个,年纪稍微小一些,送往洛阳当人质去了。”

“你就这两个儿子吗?”

“我儿子有很多,但最亲爱的,就是这两个了。”

“你可有一个儿子,名叫刘渊?”

刘豹愣了一下,回答:“没有。”

周默寻思,刘渊起兵建立赵汉,大约是在304年,也就是70多年后。而刘豹在历史上,是个长寿之人。恐怕历史上的刘渊,是他晚年才生的儿子,如今还没有出生呢,也难怪刘豹的表情会如此错愕。

不过也无妨,这个刘渊恐怕已经没有机会出生了。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聊着,刘豹本来已经抱着必死无疑的心态,见这位将军却总是问些私事八卦,似乎没有杀他的意思,于是又生了求生的意念,开口道:“将军如果不杀我,作为交换条件,我可以约束我们匈奴人,永远不来犯大汉疆土。”

“若是曹魏逼迫你们来呢,就如同这次一样。”

“曹氏若再逼我们,我们…我们也不会轻易就范的。”刘豹的话,说得很没有底气,显然连他自己也不相信。

周默厉声道:“当年光武皇帝收留你们族人南下,可谓对你们恩重如山。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非但不思报恩,反而要给逆贼曹魏当狗,反过来劫掠我汉家疆土,杀我汉人百姓,实在罪不容恕。”

刘豹汗如雨下,狡辩道:“劫掠之事,那都是…都是曹真授意的,我们只是奉命行事罢了。”

周默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大吼道:“何必狡辩,不过是狗改不了吃屎罢了,难道曹真会让你们以杀戮百姓为乐,将人头杵在杆子上面,插得满大街都是吗?”

曹真毕竟是汉人,虽然他的底线很低,但也不是毫无底线,他显然不会下达这样的命令。

刘豹支支吾吾开口:“这…这的确是我约束部下不严,我也有一定责任。但是,将军请听我一言,我们虽杀了一些草民,但这些都是小节,你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用雄鹰的视野考虑问题。如今汉魏相争,你们双方你死我活,而多一个朋友,总比再多一个敌人要好吧?”

“倘若你没有屠杀百姓的行为,你的话或许还有些说服力,我多半也不会杀你,甚至有可能选择冒些风险,和你合作。”周默冷冷说到,“但是,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是自掘坟墓了。大汉的确需要朋友,但不需要一条养不熟的野狗。”

“而且,我如今做的一切决定,正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周默站起身来,淡淡道,“将刘豹拖出去斩首。”

“将军……”刘豹还想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被关兴用刀柄狠狠砸在背上,一头磕在地上,被几个士兵拖了出去。

片刻之后,帐外传来一声凄惨的大叫。

费祎凑了上来,问道:“将军,还俘虏了一千三百多名匈奴士兵,要如何处置?”

“抽签。”周默道,“两个人一组,抽签决定生死。输的就地正法,赢的可以活命。送回去给丞相,派到其他军中去当屯田奴,或者其他力役工作。”

费祎眼神一动,问道:“为何不都杀了?”

周默道:“非是我对匈奴人仁慈,全杀当然也无不可。但恩威并施,留有余地,才是长远之计。否则将来在战场之上再面对匈奴人,他们知道被俘必死,必然会死战到底,只会增加我军战斗的难度,让我军的士兵付出更多的死伤,于我们毫无益处。而我们在关中开辟了大量的新田,屯田人手紧缺,多一个人种地,便能多一分收成,也算是有点作用。”

费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将军思虑深远,吾亦深为认同。只是怕安国会有意见啊。”

周默叹了口气道:“可以理解,安国年轻气盛,嫉恶如仇,看到百姓如同猪狗一般被匈奴屠戮,自然想要将匈奴人全部杀光,一个不留。只是,纯粹为了泄愤而杀戮,毫无意义。既不会让愤怒消失,也不会让匈奴人胆怯。”

“匈奴人与大汉争斗了几百年,死了无数的百姓,付出了无数的代价,而如今你去并州看一看,汾水沿岸的大片沃土,过去那都是华夏汉人祖居之地,如今却几乎已经被匈奴人所占据。而匈奴人中的贵族们,竟也都开始像这个刘豹一样,说汉化,着汉服了。安国需要时间,来接受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

费祎叹了口气道:“吾年轻时读两汉故事,看到卫青霍去病逐匈奴于漠北,匈奴单于来长安俯首称臣,也是为之拍手叫好,只觉大快人心。可到了昭宣之时,匈奴之患又起,却又心生困惑,为什么匈奴人总是杀不尽,灭不完?而匈奴南附之后,满朝公卿们皆弹冠相庆,以为北方即将安定。可结果呢,匈奴倒是逐渐没了,北方却又出现了鲜卑人,照样频频扰我边境,杀我百姓。”

周默道:“我们汉人,以农耕为本。寻常百姓,可能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田间地头劳作,最远也不过是到县城里。而匈奴人是游牧部落,他们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的居所。马匹上绑着的帐篷,就是他们的家。一个普通的匈奴人,可能出生在幽州,而成长于并州,死于河西乃至凉州。”

“不同的地理环境,塑造了不同的生活方式。而不同的生活方式,决定了民族的性格。人与人之间,区别并不大,环境塑造人,改变人。一个汉人孩子,若从小生长于草原,那他就成了匈奴人。而一个匈奴孩子,如果从小生长于汉地,接受诗书礼仪教育,那他就成了汉人。”

费祎道:“没错。听闻扶风窦氏,本是贵胄之家,后汉之时,族中饱学之士无数,鸿儒辈出,然而因避窦宪之祸,其一支徙居塞北,如今竟成了鲜卑族的头领,为祸北方。”

周默道:“就是这个道理。我们的朝廷,我们国家的组织方式,我们的文化,都是建立在农耕的基础之上。因此,凡是适合耕作的地方,久而久之,都能归化为汉土,譬如益州古巴蜀之地,荆南楚蛮夷故地,江东吴越之地,本非华夏之土,因为其地势平坦,气候温和而多雨水,适合开垦为农田,故而逐渐归入我华夏文明的怀抱。而像南方的牂牁郡,地无三尺平,根本无法种地,形不成农村。所以即便已经设立郡县四百年,这些地方依旧是不服王化的蛮夷之地。”

“北方蛮族之地,也是如此。草原气候干燥寒冷,只适合放牧而无法耕种,所以我们的统治,难以辐射到那里。因此,即便赶走匈奴,派军驻扎,建立都护府,校尉府,如果不能长期获益,不能养活百姓。这样的治所,便是无根之木,难以久持。”

“我们难道就不可以迁徙一批汉人百姓,弃农改牧吗?”

周默笑了笑道:“这不就又回到老问题了吗?窦氏的命运,都告诉你答案了。且不说百姓们种了一辈子的地,愿不愿意冒着塞北寒风,去草原上养牛养羊,又会不会养牛养羊。很显然,种地的单位收益,是远远高于放牧的,所以我们的百姓,才能养活得起如此众多的像我们这样不事生产的人,我们有的人从政当官,有的人研究学问,有的人钻研手艺,才能创造出富丽堂皇的建筑,美轮美奂的器物,乃至复杂的国家制度,以及儒家道家等各种各样的学问。”

“反观匈奴,虽然占据广阔的草原,但他们的人口,却是远远不如汉地。你再看看他们有什么?一张兽皮披在身上,就是御寒的衣服,扎在地上,就是居住的帐篷。他们不会炼钢,铁器大都也得找汉人来买,除了少数的酋长,他们的大部分所谓大人,也都得自己亲手放牛牧羊。他们的妻子,也都得日夜不停地劳作,两只手粗糙无比。”

“所以,我们的文化,我们的国家,我们引以为傲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耕地的农夫之上的?”

“没错。”周默道,“一个普通的农夫,黑不溜秋,脏了吧唧,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甚至其中不少人,都是又愚蠢,又懒惰,又狡黠。但正是千千万万这样的农夫,才组成了我们的文明的基石。”

费祎微微点头,陷入沉思,过了很久,才又开口问道:

“那既然农人和牧人,泾渭分明,我们农人文明要如何做,才能永远杜绝北方牧人之患?”

周默凝神回想历史,自秦开始修筑长城,汉有匈奴鲜卑,魏晋有五胡乱华,唐有突厥回鹘,宋有辽金,乃至强大的蒙古。明有鞑靼女真。

而满清的情况,要复杂一些。首先,清朝本身也是外族蛮夷,身为外来者,他们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靠着大棒加甜枣,放权给蒙古人,满蒙联合共治,统治汉人农民,才基本解决了北方边患问题。

而这一切,也不是水到渠成的,随着世界逐渐进入工业文明,来自时代大潮流的力量,也不可忽视。

沙俄崛起之后,对游牧民族固有的北方领土的侵蚀,造成了游牧民族的衰落。

而火器的崛起和普及,也是关键的因素。农民拿起枪来,就是强悍的战斗力,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终于成为冷兵器时代的眼泪。

周默开口道:“或许有一天,不存在农人社会了,也不存在牧人民族了。这个矛盾,才能最终解决。”

“不存在农人社会?”费祎惊奇道,“若没有农人了,我们吃什么?”

“文伟,你相不相信,千百年后,我们可以发明一种机器,一个人一天就能耕千百亩地,干几百个人的活儿。将一种神奇的白色粉末撒在土里,一亩地的产出,便是现在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到时候,一个农人种的粮食,就能养活成千上万个人。到时候,天下的大部分人都不需要种地了,自然也就不是农人社会了。”

费祎笑着摇了摇头:“将军太会说笑了。我就是做梦,也梦不到会有这么一天。而倘若真有这么一天,恐怕也就是孔夫子说的‘大同’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没有盗贼,也没有战争,人人都能安居乐业。”

周默却是露出一个略带苦涩的微笑,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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