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南越部落长期处于自顾不暇的状态。
与其他越族部落的首领不同,南越部落的首领更像是小家族的族长,带领族人在生存环境恶劣的岭南求生。
每一个南越部落,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
在繁衍生息的过程中,由于人口过于珍贵,会与临近的南越部落换婚。
所谓换婚,即迎娶一名其他部落的女子,便需要嫁出一名自己部落的女子。
姬宫湦前世,父辈年轻那个年代,依旧存在类似换婚的现象。
生存环境过于恶劣,南越部落不是没想过迁徙,但是由于信息闭塞,而且沿途充满风险,谁也不敢拿全族人的性命去尝试。
这便很好地解释,为何南越部落见到开路小队时,会表现得如此积极,并且愿意当场归附大周帝国。
开路小队打通岭南,便意味着帮助南越部落挣脱束缚。
尤其是大周帝国的新国人之策,对南越部落而言,简直就像天降大馅饼。
祖祖辈辈披荆斩棘,才在岭南的丘陵缝隙中,开辟出那么点田地,勉强养活全族人。
现在只要归附大周帝国,便能自行迁往各郡县,低价租用上千亩的综合性农场,亦或五千亩草场,并享受三年五载扶持期。
若是不喜欢耕种畜牧,还可以读书入仕、应征甲士、选择经商、从事匠作等,一切全凭个人喜好与本事。
得知南越部落积极归附大周帝国,姬宫湦当即改变此前方略,对岭南作出新部署。
其一,参照前世记忆,在南越部落领地提前设立南海郡。
其二,龙骧军与虎啸军派遣更多开路小队,加快对岭南的推进速度。
其三,派遣官吏紧随开路小队之后,负责处理南越部落归附的具体事务。
其四,鼓励南越部落青壮参加开路小队,直接给予王师甲士身份。
其五,迁往其他郡县的南越族人,不用像西南原始丛林部落族人那般,参加专门的训练,可以在往后的时间慢慢学习与融入。
最后一点,无论是谁,只抓获此前逃往岭南的扬越部落族人,均属于战场立功,可以获得相应的奖赏。
上述新部署传达至岭南后,很快便在南越部落间散播开来。
一时间,主动归附大周帝国的南越部落络绎不绝。
不久之后,更是有好几个南越部落,押着逃往岭南的扬越部落族人,前往虎啸军新营地登记领功。
对待这些逃往岭南的扬越部落族人,处置方式只有两种。
其一,依旧不思悔改者,直接当众处死。
其二,懂得跪地求饶者,送往战俘重塑营,通过参与苦役时的具体表现,进而确定其是否能够得到赦免。
……
龙骧军与虎啸军落实姬宫湦的新部署,不断向岭南腹地快速推进时,一个颇为重要的问题开始浮现。
根据大周帝国与楚国最早的约定,周楚将以江水为疆界,楚国往南开垦所获疆域,皆归属楚国所有。
后来,楚君熊仪为了向姬宫湦示好,主动放弃将江水中下游以南。
前不久,又因为三苗部落作乱,需要大周帝国代为训练楚国青壮,于是便主动将云梦大泽周边割让给大周帝国。
经过上述变动,楚国现有疆域其实并不算太大。
对照姬宫湦前世,大致为湖南长沙以南,涵盖湘中、湘东与湘南等三个区域。
熊通提前继任国君之位后,考虑到云梦大泽附近疆域已经割让给大周帝国,于是便下令楚国进行迁都。
楚国的都邑,由姬宫湦前世的湖南长沙迁至衡阳。
迁都并非易事,楚君熊通虽然当众宣布,却没有定下正式迁都的具体日期,只是派遣亲卫甲士与工匠南下,开始修筑新城池。
似乎是担心引起姬宫湦反感,楚君熊通当众宣布的同时,便再一次派遣楚使熊甯,前往镐京王城奏报此事。
楚国往南迁都,对大周帝国而言,利远远大于弊。
姬宫湦当即颁布王命诏书,赞扬楚君熊通迁都之举,并表示大周帝国愿意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帮助。
譬如城池规划、详细图纸、施工监督等方面。
甚至可以用借贷的方式,向楚国供应一定数量的粮食物资与木石砖瓦。
楚国可以随时提前归还欠款,倘若一时无法还清,只需要支付借贷总额的一成作为利息,便能将借贷归还期限延长一年。
换作姬宫湦前世,相当于年利率百分之十。
不算太高,也不算太低。
本以为,楚君熊通刚继位不久,会采取更加稳重的行事手段,婉拒大周帝国的借贷。
结果却发现,楚君熊通早有此意,在楚使熊甯出发前,便已经提前交代过,请求大周帝国能借贷粮食物资与木石砖瓦等。
利息方面,只要不超过一成半,即百分之十五以内,都在楚君熊通所能承受的范围。
至于还款方面,楚国新都邑建成前,楚君熊通会每年入夏之前,向大周帝国如数支付利息。
等到楚国新都邑建成,楚君熊通将通过内外两种方式筹集钱财,争取在这三年之后,尽数还清所有欠款。
所谓内外两种方式筹集钱财,对内便是向楚国卿士贵族出售楚国新都邑的土地,对外则是对三苗部落展开报复行动,不断洗劫三苗部落府库。
对此,姬宫湦并未过多在意,而是直接与楚使熊甯商定。
大周帝国将以大周府库的名义,向楚国供应粮食物资与木石砖瓦,再按正常市场价折算成大周纸币,并正式约定每年利息为欠款总额的一成。
无论何时,楚国都可以提前归还部分欠款,并在次年起,按余下欠款总额计算利息。
若是楚国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大周帝国有权将之纳入欠款总额,并将利息提升至欠款总额的三成,作为楚国失约的惩罚。
再往后,便是利滚利。
如果楚国超过三年没有支付利息,大周帝国将有权采取任何追讨。
反观楚国方面,对大周帝国供应的粮食物资与木石砖瓦,若是出现质量问题,亦或报价与市价不符,可以当场拒收,并将问题直接反馈给姬宫湦。
经姬宫湦查证确实是质量问题,大周帝国将会给予楚国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