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的男人茫然的看着我们问刘警官:“他们是我的家人么?”
李警官摇摇头:“不是,是我的同事。”
“我的家人还没有找到么?”男人笑起来有点苦涩,“我不会一辈子都要浑浑噩噩地呆在这里了吧?也对啊,我都想不起来我自己是谁。”
听到男人的话,我心里也阵阵发酸,竟然莫名想到了自己的经历,不由而然的产生了共感。李京可能是看出了我的异样,走到男人对面,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岔开了话题:“我来的时候听说你拒绝做催眠治疗,能告诉我原因么?”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听医生说我在催眠的时候是很抗拒的,但是原因我自己也不清楚。”男人说话的时候一脸委屈。
李京觉得男人似乎也问不出来什么,转身问刘警官能不能带他去看一下男人的主治大夫。可能早已预料到这种情况,刘警官没有多问,安慰了南哥坐在病床上的男人几句之后,带着我们去了医生的办公室。
因为涉及到重大案件,所以为男人提供治疗的是这里的主任医师,五十岁上下,很有经验的样子。对方看见我们,尤其看到李京的时候,眼睛猛地瞪大了:“李京,你怎么过来了?”
显然对面的那位医生和李菁是认识的,之间李京规规矩矩的和医生先生打了个招呼:“我今天是过来了解一下您负责的那位患者的情况,您知道,他现在涉及一个重大的案子,警方需要一位了解心理学的侧写师,本来是想请鲁老师来的,但是鲁老师临时有事,就让我们过来先帮忙。郑老师,您是直接接受他的医生么?”李京的语气有些怀疑。
郑医生摇摇头:“当时是一位外科医生值班,是他接手之后转给我的,有什么疑问么?”
“患者送来的时候头部有没有受伤?”
郑医生继续摇头:“这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他送进医院的第二天早上,因为当事人涉及到重大案情的线索,而他对于自己和曾经的经历都表现得一无所知,所以直接转到了我的手里,中间的间隔时间没有超过十个小时,我接到的会诊记录里没有他头部或其他部位受到击打或者其他伤害痕迹,我看过现场的照片,他虽然晕倒在地上,却不是因为击打所致,所以露骨没有发现损伤,做了脑部ct,也没有发现肿块残留。不过他腿上倒是有个痕迹。”
“痕迹?”李京问了一句。
郑大夫比划了一下:“在右大腿的外侧有个大约五厘米的痕迹。”
李京转过头看了一眼刘警官,刘警官会意地解释道:“那个痕迹郑大夫和我们说了之后,我们照了照片去做了检验,痕迹很轻,肉眼几乎看不出来,表皮处已经恢复正常。因为要确认患者的情况,所以给他做了全身扫描,发现了在大腿内侧的肌肉有轻微凹陷。我们这边技术科已经判断不是殴打所致,应该是长期保持某种靠在物体上的姿势的时候对腿部肌肉挤压导致的。按照凹陷痕迹判断应该是自行车座子一类的物体,局里有照片,一会儿回局里我拿给你看。”
李京点点头没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之后李京又问了一些诸如催眠师的排斥反应之类的专业问题后,李京才问郑大夫患者会不会是患上了类似于孟乔森代理人佯病综合征的症状,孟乔森综合征其实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儿童虐待,患者通常是成年人,他们长期不断地为友谊的自我伤害和虚假报告的症状寻求治疗,也就是诈病。这种症状不同意被发现,而且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本来孟乔森症状是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一种虐待,但是李京当时觉得这样的症状仍然可以用到失忆者身上,首先,失忆者对于治疗没有反应,而且在指导进行催眠疗法之后,在治疗过程中产生不同寻常的抗拒情况,而这种抗拒情形也一直没有得到好转;另外刚才主任医师对于患者的一系列身体检查和化验结果也都与真正的失忆状态不相符,颅内没有发现大面积肿块压迫神经,如果生理上没有足够的条件支持患者失忆的诊断,那患者失忆的原因只能从心理方面查找。所以李京在和医生探讨完失忆者的病情之后,大胆猜测患者是否会为了逃避追查而换上孟乔森综合征。
刘警官听完只是很遗憾的告诉李京他们也曾有过这个设想,但是为患者做了测谎测试,但是测试结果表明患者并没有说谎。李京摇了摇头:“有些患者是为了博得关注或者愚弄调查人员而耍小聪明假装自己不幸失忆,但是有些患者伪造自己失忆或者其他症状是因为可能她真的承受不了他曾经看到的景象,或者真的认为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而为了使自己获得帮助,而心存妄念。如果是本身给自己的心理暗示,那么她患上的孟乔森综合征也会更严重,也让他越发相信自己内心妄念的真实性,而混淆现实世界里的情况。”
“你怎么判断的?”刘警官问他。
李京耸了一下肩膀:“不好说,我现在也不能判断他是不是在诈病,我只能说孟乔森综合征只是一种可能,有些孟乔森综合征患者是很厉害的撒谎高手,他们之前应该有过过测谎仪的经验,当然如果是自己内心拒绝想起来的话,测谎仪反映的也是他们内心的真实情况。不过现在还不能妄下判断,对了,在发现这位失意者的时候没有发现其他东西?”走出医院大门李京问刘警官。
刘警官示意我们上车:“确实是有,我们在他的裤兜里发现了三百元钱。”
“微生物检测结果?”李京选择和我坐在了后座,像是安慰一直有些沉闷的我一样,李京骗了拍我放在膝盖上的手。我无奈的笑了笑,用唇语告诉他我没事。
刘警官可能从后视镜看到了我们俩后面的小动作,嘴角微微的向上扬了一下,李京迅速把手从我的手上拿开。刘警官一边开车一边说道:“做了微生物检测,子网能够找到其他有帮助得线索,不过钱上面能检测到的微生物没有什么特别的样本,所以也只能当作普通物证证明当时失忆者不是遭到了抢劫一类的突发事件。
“他带的三百元钱是什么样子的?零钱还是?”李京对于失忆者生上的前似乎特别感兴趣。
“零钱,全是零钱。”
李京坐在后座突然就不说话了,趁着红灯的时候,刘警官回头看了他一眼,看他像是在想着事情也就没再说话。
回到局里的时候其实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我们两个只是在火车上吃了随身携带的便当,所以不免有些饿了,李京建议我们吃完饭之后再去聊案子的其他细节。警局里晚上是没有河岸的,拿了一些资料之后,刘警官就请我们去他家里吃饭。刘警官的家在警局附近的一栋老楼里,是个面积大概在40多平米的单身公寓里,虽然面积不大,但是收拾得很干净。他洗干净手之后简简单单炒了两个菜,顺手又煮了3碗素面,只是刘警官的口味似乎有些奇怪,在素面加了好多鱼豆腐,虽然也很好吃,但是感觉还是怪怪的。
半小时后,我们开饭了,在称赞了刘警官的厨艺之后,话题又回到了案子上,刘警官问李京在回来的路上想什么想得那么认真,李京下意识地翻开了记事本,记事本上密密麻麻地写着今天他所了解的每一件事情。
“你还记得之前我问你有关失忆者的肌肉伤痕和他随身携带的钱财的问题吗?”李京抬起头问刘警官。
李警官下意识地点点头,但是不明白他想要说什么,李京从书包里掏出了他刚才还在上边写写画画的便携式记事本,拿出来给我们看,上面密密麻麻记载着我们今天一天所看见的所有事情,他在记载着有关失忆者腿上伤痕的还有随身携带的钱财的两件事上画了弧线连了起来,在红线旁边又用红笔花了两个大大的问号。
“有什么疑问么?”刘警官问他。
李京点点头,缓缓咽下嘴里的素面说道:“两件事情有关联,您之前对于她们微生物检查这一点是很对的,可以从微生物判断失忆者携带的钱财都经历过哪些地方来判断失忆者曾经的经历,但是您还是忽略了一点,一个很重要的地方。”
刘警官不解的眨了眨眼问道:“哪个地方?”
李京用手指了一下‘零钱’两个字,刘警官突然恍然大悟,而我则还是一脸懵懂的看着他们。看我还是没想明白,李京特意给我作了解释:“晓智,你想一下,按照常识,你会怎么携带300元现金呢?”
我想了想:“放在钱包里啊。”
李京有些搞笑的看着我:“不,我是只这些钱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应该是有两张整一百的,然后是价值一百元的零钱比较方便吧。等一下。”我突然发现了李京觉得可疑的地方,“你是说他带的零钱太多了吗?”
李京点点头:“没错,一般人出门时为了便于携带,是不会一次性带太多零钱的。刚才我又看了一下之前整理好的资料,发现300元的零钱现金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发现的。这个让我很奇怪,按照一般人的习惯是不会携带如此多的零钱,那么他带着些零钱的意义是什么呢?”
刘警官赞同的点了下头又问道:“那肌肉损伤你又有什么看法?”
“你们在现场发现自行车了么?”李京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又问了一个问题。
刘警官摇摇头:“没有,你们收到的资料中的照片就是全部犯罪现场照片,除了受害者和这位在现场发现的失意者,没有任何东西,就像是特地打扫过一样。不过我们现场调查员根据血液在现场的图形推断嫌犯是在杀人之前特地清理过现场,之后是将在别的地方杀死的受害者带到了照片里的案发现场的,所以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学业喷溅的痕迹,不过在尸体上发现了一些纤维,实验室检测结果是我们平常比较常见的编织袋,应该是将尸体装到编织袋之后丢弃到犯罪现场的。所以最后发现的现场并没有什么血液痕迹,西安饭庄尸体的时候应该是在受害者死亡3个小时之后,没有血液流动了装进编织袋运过去的。“
“所以您知道我在怀疑什么了吧?”李京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刘警官。
刘警官放下了筷子认真的看着李京:“你确定?”
李京点点头:“虽然不是确定,但是这又是一个可以证明失意者很有可能参与了谋杀的一个有力佐证。”可能是怕我听不明白,李京特地又对我解释道,“案发现场的接到不是特别款,汽车不容易进出,自行车是个很好的运输工具,将尸体装进麻袋里,之后用自行车进行运输,是很容易就能达到弃尸现场的。我们现在面对的是系列谋杀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其他极为受害者应该也是被嫌犯用同一种方法弃尸的,我们一会儿再去仔细确认一下资料,看看其他几个命案现场有没有发现相似的编织袋纤维。另外晓智,你还记得医院里面刘警官说患者大腿内测的凹陷像是长期靠在骑行车车座子上导致的么?”
“可是现场并没有发现自行车啊?”我联系了一下刚才听到的事情提出了疑问。
“那你还记得在他身上发现的三根不属于他的长头发么?”
听到这里我突然醒悟,有些吃惊的看着李京,不是特别肯定地问他:“你,你是说他同伙将车带走了?然后里他一个人在原地。”
“很有可能当时这名男人由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突然晕倒在了地上,而他的同伴察觉有其他人接近,所以才在仓惶之中做的决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