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去了医院一趟,作了个检查,最后拿到了一份证明她有轻微脑震荡,并可能会有健忘,甚至失忆状况出现的诊断书后,又去了警局了解搜救进程,再又去租了几架直升机加入搜救行动中去。
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的行动看起来合理些。
最重要的是,日后如果南宫肃发现这件事,她也可以以自己失忆为由,将自己与林小雅的死撇得一干二净。
处理完这一切之后,她便随意地在小镇上闲逛起来。
逛了半天后,便进了一家餐馆吃东西,吃到一半去了卫生间,一进门立即反锁上门,推开窗户向外看去,只见窗户外是一条狭窄而无人的小巷子,便不再犹豫,一脚跨上窗台跳了下去。
在小巷子里转来转去,最后来到了另一条街道,走进了一家卖各种假发假面具的店。
一刻钟后,她从店里走了出来,只不过进去的时候,她还是个千娇百媚的漂亮女孩,再出来时却已经是个留有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了。
她径直去了约定酒吧附近转了几圈,把周围的地形都摸清楚之后,这才悠闲自在地进了酒店一边喝酒一边听着歌,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也将酒吧里的情况摸了个一清二楚。
这是她的习惯。
正因为这个习惯,才让她安然无恙地活到了现在。
快到十点时,她注意到有一个身穿黑皮衣相貌英俊身材挺拔的男人走了进来。
男人皮衣里穿着一件黑色衬衣,衬衣领口敞开着,露出半截古铜色壮硕性感的胸口,颈脖上戴着一串古香古色的佛珠。
就是他了!
他就是她约定见面的人。
他果然又易了容。
不过这一次改变了风格。
前几次见面的时候,他都是走野兽风,每一次都丑陋而粗犷。
本以为这次同样如此,没想到今天的扮相却如此英俊性感。
不知道这会不会是他的真面目呢?
但这个想法很快便被她否决了。
像他这一行的人,通常是不会以真面目示人的。
以真面目示人的那一天,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不幸落入了敌人的手里。
男人一进来,眼睛便四下扫视了一圈。
楚夕及时地躲过了他的目光。
男人看了一圈后,便在一张靠窗的小桌前坐了下来,举手打了个响指。
立即便有侍应生上前。
很快,他的面前便多了几支啤酒。
他一边喝酒一边听歌,听到兴致时,还会随着台上的乐队主唱一起歌唱,整个人看起来既潇洒又豪放。
但楚夕知道,其实他从踏进这酒店的那一刻起,他的眼睛便如鹰一般一直在扫视全场,每一个偏僻的角落都不曾逃过他的视线。
他只是暂时还没有找到她而已。
楚夕不动声色地喝着酒细细地观察着,确定他并没有同伴,便仰脖一口喝尽杯里的酒,放下酒杯,起身走到他面前坐了下来。
他挑眉,定晴看她,脸上眼睛里竟然一点诧异的神情都没有。
他将其中一瓶啤酒打开推到她面前,“来。喝一瓶。”